2015年国务院颁布《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至今,我国已基本建立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新型标准关系,我国标准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参与国际标准化治理的能力增强。家电行业是我国轻工部门中技术含量较高的制造业,更是专利密集型的产业,通过强化家电行业的“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标准战略,能让创新成果以更有效、更大范围地迅速扩散和转移转化,而且以海尔、美的、格力、海信、长虹、美菱、九阳、博西华等家电龙头企业为代表的创新主体几乎都配置了自己的标准化和知识产权团队,还有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等行业力量,不断推动我国家电行业标准化工作的水平快速提升。
根据不同的应用层次,标准可以划分为国际标准、区域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试行标准等,还有一种重要的标准——团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是指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因此,联盟标准属于团体标准的一种表现形式。
什么情况下可能会形成“联盟”标准呢?产业联盟是出于确保合作各方的市场优势、应对共同的竞争者或将业务推向新领域等目的,而结成的互相协作和资源整合的合作模式,换言之,是基于一种产业界多方达成共识的“竞争合作”理念,尤其是具有一定的技术研发实力、技术积累和资金实力的领导性或龙头企业,对当前产业有比较一致的判断和认识,为获取或保持竞争优势地位、或避免在市场中“同室操戈”的内耗而进行的合作。一旦形成对市场具有较强控制力的产业/企业联盟并有效地形成及推动联盟共识的落地,比如某联盟标准若得到产业中多数龙头品牌的认同而统一绝大部分市场上的产品技术规范,在该市场上极易形成竞争优势和知识产权壁垒,甚至有助于重塑产业格局和产业链整合。
为了方便理解联盟标准所起到的作用,下面简单介绍几个例子说明联盟标准尤其是利用联盟组织中标准专利技术所形成的行业技术壁垒或产业格局:
一、DVD6C联盟发起的专利纠纷重挫我国DVD产业
DVD诞生于上世纪90年代中,其发展速度非常快,被市场广泛接纳和认可的MMCD和SD技术大部分核心技术掌握在日本企业手中。随着我国DVD产业飞速发展且在全球市场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日本等发达国家的DVD企业市场受到巨大威胁。为保持其行业竞争地位,1997年日立、松下、三菱、东芝、胜利、时代华纳6家拥有DVD产业核心专利技术的国际巨头组成联盟(简称DVD6C联盟,2002年IBM加入,2005年三洋电机、夏普加入)实行专利共享,由东芝负责统一缔结许可契约,松下、日立按地域分担交涉业务,一致对外要求非联盟企业在特定国家和市场销售的DVD(DVDPlayer、DVD-ROM、DVD Decoder)必须向该组织缴纳专利费,按产品单价20%收取,每台约20美元。如果专利成本计入我国出口海外市场的产品供货价格中,那么中国生产的DVD就丧失了产品价格优势,若不计入成本供货价格则我国生产企业的利润空间被极大压缩甚至影响到生存发展。
2002年,我国与6C联盟就专利许可的多次谈判破裂,随后欧盟部分国家海关以我国DVD生产企业没有获得知识产权许可证为由对我国出口到欧盟的DVD产品实施扣押,无奈之下,经多次交涉当年只能与6C联盟达成许可协议,严重打击我国的DVD产业发展。2003年,6C联盟又利用手中的专利技术推出DVD规格新标准,宣布对DVD音频及可刻录DVD产品的核心专利实施许可收费。同年,以东芝为代表的6C联盟与以飞利浦为代表的3C联盟等国外DVD厂家结成联盟收取专利许可费,并加大了在中国境内对国产DVD厂商的侵权指控。2004年广交会上,6C联盟向大会投诉站提供指控30余家中国企业侵犯其专利权的名单,要求一次性收取27亿人民币。据相关报道,此后国内每台DVD的生产销售,厂商需向6C联盟、3C联盟、MPEG LA等缴纳13美元的专利费,出口则要缴纳高达21.3美元。2005年,6C联盟修订其全球范围内的专利许可项目,降低部分产品的专利使用费,但也就仅降低1美元,对中国DVD厂商和行业而言几乎没有实际意义。
6C联盟在不足10年间,利用专利手段从作为全球DVD第一大产量国的中国市场中攫取到大量的许可收益,导致我国DVD利润空间越来越小,价格优势荡然无存,重挫我国DVD产业。这是因为6C联盟、3C联盟、MPEG LA等联盟组织或企业早已将其核心专利技术写入了标准中,通过标准将专利技术推向世界,并通过标准将自身的利益最大化。
二、闪联联盟推进智能硬件互联互通,但兼容仍是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21世纪初,大屏幕电视、手机、计算机等信息设备界限趋于模糊而带动3C(computer,consumer electronics & communication devices)产业崛起,国内外暂时未有将计算机和互联网设备统一的标准。2003年,由联想、TCL、海信、康佳、长城5家企业发起闪联标准工作组,致力中国首个3C协同标准——IGRS(Intelligent Grouping and Resource Sharing,闪联)标准的制定、推广和产业化,推动中国个人信息终端的关联应用。闪联标准是指新一代网络信息设备的交换技术和接口规范,在通信及内容安全机制的保证下,在有限范围网络域内支持多种信息设备、家用电器、通讯设备等3C设备实现智能互联、资源共享和协同服务。
2005年成立闪联信息产业协会作为闪联标准工作组的法人实体,同年IGRS标准获批成为国家推荐性行业标准,2006年联想、长城PC全线预装闪联软件,康佳、海信闪联电视上市销售,联合美的、格兰仕等厂商研发各种内嵌闪联标准的白色家电。截止2023年7月,闪联联盟会员200家,涵盖电视、高清网络播放机、投影仪、电脑、手机等中国信息和家电产业链上下游的重要企业,覆盖国内电视机市场84.3%、白色家电市场50%、计算机市场43%和手机市场41%的销售额。
闪联联盟可以说是我国首个由企业自发成立的标准化组织,旨在推进智能硬件互联互通领域的“事前”标准,避免传统技术标准滞后行业技术发展的问题,但近10年家电市场中的产品智能互联发展,因各家电巨头陆续推出自家的智能产品和操作系统以抢滩智能家居市场而导致智能产品间无法兼容的尴尬场面。
三、顺德电压力锅联盟:自主知识产权电压力锅标准带动中国产品销量大增
电压力锅是传统烹调家电的升级产品,兴起于我国上世纪90年代中期,采用弹性压力控制、动态密封等新技术解决困扰多年的普通压力锅安全隐患,具备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2004年,美的集团从中国科学院退休高级工程师王永光手上获得其“匚式结构”专利技术的独家许可和分许可权利,进军电压力锅制造领域不到两年便占领国内30%以上的市场份额。同时,全国出现过百家生产电压力锅企业涉嫌侵犯该专利权,一方面部分生产企业条件较差易产生安全隐患,另一方面盲目压价经营造成行业内耗和恶性竞争,影响行业健康发展。作为专利的独占许可方,美的开始向相关企业提起专利诉讼,就连顺德本地多家电压力锅生产企业均成被告。为了产业健康发展和避免内耗,经多轮谈判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2006年,广东美的、顺德创迪、顺德怡达、顺德爱德4家公司共同发起成立电压力锅联盟,2005-2010年电压力锅年销售数量从120万台增加到2000万台,到2020年联盟企业发展至11家,专利池的有效专利由最初的46件到670件,年销售额从4亿元发展到30多亿元,市场占有率接近75%,已成为国内电压力锅行业领导者。
此外,由于IEC标准没有包含我国弹性结构电压力锅的技术内容,电压力锅的出口遇阻。我国电压力锅行业迫切希望通过将专利转化为国际标准打破现阶段销售瓶颈,于是以顺德电压力锅专利联盟与标准联盟为主体启动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2011年IEC大会审议通过电压力锅提案。随着中国专利被写入国际标准并发布,中国产品销量大增,2016年同比2010年增长310%,并顺利打开了多国市场。2008年制定地方标准,2010年成立国家电压力锅标准化工作组,2010年提出国际标准修订提案,2012年国际标准正式发布,一路走来,顺德电压力锅专利联盟作为中国家电企业中第一个联盟,在实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四、中国彩电为抵御外部专利风险而成立IP运营公司
发展20余年的彩电工业早已是我国电子信息产业中发展最快的支柱产业之一,最初以自行生产为主但处于被动接受国外家电联盟制定的技术标准阶段。21世纪初,从国内市场向国外市场拓展的时候,我国彩电面临严峻的知识产权问题。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曾对外做出“自2007年3月1日起,在美国国内销售的所有电视机必须是数字电视且均须符合ATSC标准的技术规范”。ATSC标准中捆绑着专利技术,意味着出口到美国的所有彩电都要向拥有这些专利权利的企业缴纳高达每台20-30美元的专利使用费,对我国彩电企业和产业的生存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一度还出现法国、美国、加拿大公司要求中国电视机企业缴纳专利费并以集成电路等配件的专利被侵犯为由要求本国海关扣押从中国进口的电视机。
有了DVD的前车之鉴,国内彩电企业处于同样的困境之中如何走出,成为业界的关注焦点。为抵御外部的专利风险,2007年,TCL、长虹、康佳、创维、海信、厦华、海尔、上广电、新科、夏新10家中国彩电骨干企业合资组建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运作中国企业的数字电视专利池并与海外专利权人进行谈判。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03/26/content_9557.htm
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一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网,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1711/04d8afd2637d4f68bea84391e46d986f.shtml
3.陈进,中国家电企业技术标准战略研究,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4.胡坎,家电业制定标准也可以靠合力,联盟标准正热——访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闪联信息技术工程中心有限公司,家电科技访谈·专稿
5.科技日报,闪联:让智能家电“连”起来,中国财经网, http://finance.china.com.cn/roll/20150506/3101604.shtml
6.电压力锅专利联盟:和谐产业环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http://www.nipso.cn/onews.asp?id=7893
7.国家标准馆,重点行业领域中国标准“走出去”典型案例分析,中国标准化研究院,https://www.cnis.ac.cn/ynbm/gjbzg/kydt/202211/t20221110_54209.html
8.中国首个家电专利联盟引领国际标准,经济参考报,https://finance.eastmoney.com/news/1348,20130730310438662.html
9.十大彩电国企联手成立首家合资公司,新浪科技,https://tech.sina.com.cn/e/2007-04-23/174314789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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