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佛山市科技创新券实施方案(2020-2022)》《佛山市促进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对申请2022年佛山市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单位进行审查,经专家组论证,同意佛山市广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等69家服务机构备案。广州市华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成功入选2022年佛山市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之一!

创新券是指政府将财政科技资金采用后补助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技术研发、创新创业、科技金融、检验检测或科技中介咨询等科技创新服务的财政补贴凭证,以电子券形式发放,申领的创新券当年有效,逾期未兑付自动作废。
在佛山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技术创新、研究开发等活动,有研发经费投入,从业人员500人以下且年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并同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科技主管部门、高新区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家、省或市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
2.国家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企业;
3.经科技部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4.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
5.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科技创新企业;
6.建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
7.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个或实用新型专利3个以上的企业。
8.获得国家级或省级新品种认定的企业;
9.佛山高新区火炬纳统企业。
1.技术创新和研究开发服务
2.创新创业服务
3.科技金融服务
4.检验检测服务
5.科技中介咨询服务
6.其他,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M73-75)内容的服务
1.按照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法定检测或强制检测等活动;
2.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等非科技创新类的认定所需的服务;
3.购置科研仪器设备,计算机硬件设备;
4.用于支付办公及实验场的租金或购买场地的资金;
5.购买上述支持范围的科技服务已获得其他市级财政科技资金资助的。
市创新券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领和兑付。企业每年申请的创新券额度不超过20万元。企业向在市科技局备案的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相关科技服务,创新券兑付额度不高于实际发生金额的50%。
创新券采取网上申领、集中受理发放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特定的网上服务平台上申领。创新券每年申领和发放一次。
持有创新券的企业在市科技局发布的科技服务机构和服务内容目录内购买服务,签订服务合同,合同履行完毕后,持券企业凭合同、发票、服务证明材料在特定的服务系统平台上申请兑付。创新券发放后每年兑付一次。
自2022年起,用于申请科技创新券的科技创新服务项目合同须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的除外,如科技金融类服务),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作为创新券兑付的必要佐证材料。
来源:佛山市科学技术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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