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商业秘密丨企业离职员工涉密案例(第六期)

商业秘密丨企业离职员工涉密案例(第六期) 华学知识产权
2023-09-22
2
导读:前言当前我国家电市场迈入更新换代阶段,从智能家电到全屋智能,智能化、集成化家电产品层出不穷,新品类、新场景和

前言

当前我国家电市场迈入更新换代阶段,从智能家电到全屋智能,智能化、集成化家电产品层出不穷,新品类、新场景和新应用持续拓展。这样的发展趋势一方面表明家电行业成长潜力大,另一方面也表明,家电企业的发展愈发依赖技术创新。商业秘密作为企业最核心、最具竞争力的资源,在保护企业技术秘密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竞争对手窃密、员工跳槽泄密等案件频发,成为阻碍企业科技创新的“绊脚石”。


根据我国有关商业秘密的法律规定,员工或者前员工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用人单位的保密要求,擅自披露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既构成劳动合同违约行为,也构成侵害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甚至犯罪行为。然而即便签署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离职员工泄密案件依然屡见不鲜,因此企业定期追踪离职员工去向等方式已成为商业秘密保护的必要措施之一。本期摘录的两起涉及员工跳槽进入同行业公司、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诉讼案,案件中原告公司在发现离职员工存在潜在泄密行为后,及时采取法律手段避免了泄密情况的发生。




相关案例

1.案例一:科沃斯诉追觅科技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沃斯)在发现公司员工(其中包含曾签署竞业协议的核心技术人员)大规模跳槽至追觅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曾用名为追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追觅科技)后,于2019年6月向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认为追觅科技有两个产品涉嫌侵犯科沃斯公司的商业秘密,涉案的扫地机器人产品处于样机生产阶段。


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研发人员进行重点调查;追觅科技的电脑、硬盘、服务器等文件数据进行镜像证据固定和提取相关证据;同时对上述物品以及对追创科技采取先行登记保存的扫地机器人样机、在前科沃斯技术人员许某某桌上提取的标示“科沃斯机器人有限公司、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的书面图纸复印资料等。与此同时,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委托专业鉴定机构鉴定追觅科技样机的技术信息是否与科沃斯公司的DJ35及DN系列产品的商业秘密实质相同。


根据专业司法机构鉴定,科沃斯公司DJ35产品有“主芯片与控制芯片通信协议的软件源代码相关技术信息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等共5个密点;科沃斯公司DN系列产品有“滚刷防缠绕结构及参数的相关技术信息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等共7个密点。追觅科技样机中存在与科沃斯产品实质相同的技术信息。执法人员还在追觅科技的电脑、硬盘等设备中发现了与科沃斯相关技术同样的源代码。


由于追觅科技侵犯科沃斯商业秘密的产品尚处于样机生产阶段,没有违法所得,故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从轻处理,仅对追觅科技罚款人民币250000元,上缴国库。


2.案例二:莱克电气与离职员工竞业限制纠纷案

据裁判文书网显示,2019年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克电气)有19名核心技术研发人员先后离职,并赴追觅科技(曾用名追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追觅科技)任职,有部分员工在离职当月立即入职追觅科技。莱克电气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为由将员工告上法庭,声称这些员工在入职时均签署了《竞业限制合同》,而追觅科技涉嫌不当挖角。


上述19名员工在入职时签署的《竞业限制合同》约定自离职次日起两年内必须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按合同约定,相关员工在任职期内及离职后2年内不会自办或以他人名义创办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实际参与与公司商业秘密有关业务的经营,不会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的股权股份,且不会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莱克电气称其为在职期间员工提供的薪资单显示“应发工资”项目中包含“竞业补偿”一项。


莱克电气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为由对上述19名员工申请仲裁,后又起诉至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目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4起相关纠纷进行终审宣判,判定上述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合计需向莱克电气支付违约金约388.5万元。


法院认为,涉案员工作为研发或法务人员,因职务需要能够掌握知悉莱克电气商业秘密信息,属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莱克电气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竞业限制合同》等多份文件材料均反映有竞业限制的内容,员工当时也均签字确认,依法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竞业限制约定。

图莱克电气竞业限制纠纷案部分判决书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典型意义

案例一与本系列文章第四期中提及的“浙江三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诉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侵害商业秘密行政处罚案”相似,涉及公司明知或应知员工的商业秘密违法行为。法院认为,公司通过该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该行为是为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而为的经营、管理行为,其后果应由公司来承担。


案例二的判罚则涉及前员工侵犯商业秘密。2019年修正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对员工、前员工侵犯商业秘密的相关内容作出进一步规定,“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而在如何认定员工、前员工是否涉密的问题上,2020年,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十二条指出,人民法院认定员工、前员工是否有渠道或者机会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可以考虑与其有关的下列因素:1、职务、职责、权限;2、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3、参与和商业秘密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情形;4、是否保管、使用、存储、复制、控制或者以其他方式接触、获取商业秘密及其载体;5、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案例二审理过程中,法院通过被告曾任的职务及工作内容认定被告有机会接触莱克电气的商业秘密。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为保护商业秘密与技术竞争优势,可要求相关涉密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禁止劳动者在一定期间内入职竞争性企业,如劳动者违法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案例二中,法院认为,追觅科技属于与原告莱克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被告在竞业期限从原告处离职至第三人处工作行为已构成违约,而违约金应综合考虑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数额、劳动者违约行为的情节、给用人单位带来的实际损失、劳动者非法获益等多种因素,还应当适度体现对劳动者违约行为的惩罚性。




参考文献

[1]从追觅到“吹觅”,品牌良性发展靠科技而非抄袭,吴飞,速途网,2023-1-4,https://www.sootoo.com/content/844222.shtml


[2]追觅科技陷竞业纠纷泥潭,莱克电气19名员工密集跳槽成被告,曾因不正当竞争被罚,21世纪经济报道,2021-7-14,https://m.21jingji.com/article/20210714/herald/516b0af953c023e726dda4f5fcb2f658.html


[3]保护商业秘密,让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光明网,2021-1-2,https://news.gmw.cn/2021-01/02/content_34512300.htm



华学®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是由广州市华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www.chinahuaxue.com)主办的资讯与服务平台,致力于为社会大众提供更多专业知识产权信息与咨询服务。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华学知识产权
内容 0
粉丝 0
华学知识产权
总阅读0
粉丝0
内容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