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时,都需要事先请求保密审查。如果审查员在审查中发现其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将不予以批准向外申请,而除此之外均可以批准。但是对于以不同方式提交的保密审查请求,具体办理流程又有所不同。
由于绝大部分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都不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为了确保申请人在自首次提出专利申请的申请日起的12个月优先权期限内及时获知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否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而需要予以保密,进而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向外提出专利申请,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了保密审查的期限: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依照本细则第八条规定递交的请求后,经过审查认为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能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发出保密审查通知;申请人未在其请求递交日起4个月内收到保密审查通知的,可以就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通知进行保密审查的,应当及时作出是否需要保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未在其请求递交日起6个月内收到需要保密的决定的,可以就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
因此,建议申请人至少在优先权期限到期前6个月请求保密审查,以免无法及时收到保密决定而耽误向外国申请专利。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
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书
中文撰写的技术方案说明书(可同时提供相应的外文文本以供审查员参考)
专利代理委托书(如果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方式:仅限纸件申请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图1所示:
图1 直接提出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办理流程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
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书
正常专利申请所需要的其他文件
申请方式:电子申请或纸件申请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图2所示:
图2 申请时提出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办理流程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
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书
申请方式:电子申请或纸件申请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图3所示:
图3 申请后提出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办理流程
(1)中国的公民或中国法人。
(2)在中国境内有长期居所的外国人或在中国工商部门注册的外国法人。
申请方式:电子申请或纸件申请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图4所示:
图4 提交国际申请默认请求保密审查请求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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