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初,犯罪嫌疑人龚某在一家宾馆认识在前台上班的被害人江某,聊天中得知她还在做塑料生意,就动起歪脑筋。
犯罪嫌疑人龚某的女友是做线切割工作的,认识不少生产塑料产品厂家,龚某通过女友联系上一家塑料厂家,龚某趁着春节期间,企业老板不在、员工大多还没上班之际,带江某来到这家塑料厂家,并谎称自己是该公司的“合伙人”,陪同江某参观工期,江某看企业规模较大,跟这样的公司“合伙人”做生意很靠谱。
三次进货,进价都成“空头支票”
进场参观的第二天,龚某就向江某要阻燃尼龙塑料样品,江某就及时把样品送过来,龚某看后当即拍板以每吨14000元价格买下,约定货到付款后3天后到账。2月15日,龚某将货物运回家并以每吨6000元价格处理掉。
眼看约定期限已到,货款并没有按时转账过来,江某开始催促龚某,龚某先付了650元样品款,为了不让对方起疑心,还当着江某面在银行将货款通过ATM机转账。
第二天,江某查询货款还是没到便打电话给龚某,龚某辩解道:“可能是ATM机出问题了,我马上就给你转过去。”原来当天龚某早已去银行柜台撤销转账。此后,龚某分两次要江某发15吨一级奶黄色ABS塑料,价格13500元/吨,约定货款10天内付清,这次龚某中途就将货以10000元价格卖给了事先联系好的卖家。
仅用650元样品款,诈骗塑料老板十几万
之后,江某多次催讨货款无果后起了疑心,江某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最后龚某被慈溪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
一位塑料老板这样说道:去年我们只做了大概1000万的生意,比前两年少了很多,主要还是钱太难收了,有些钱已经过了三四年了还没收回来,好多生意都不敢做了,现在宁愿接利润低但一定要有现款的单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