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江苏省发布《江苏省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方案(征求意见稿)》引爆了整个化工行业,该方案提出,2020年底前,全省化工企业数量减少到2000家,到2022年底前,化工企业数量控制到1000家以内,并且要求对全省50个化工园区开展全面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压减至20个左右。与此同时,4月4日,盐城市政府决定彻底关闭响水化工园区。同时,根据省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方案,进一步抬高本市化工园区、化工企业整治标准,支持各地区建设“无化区”。
这一下子就是
关停30个化工园区
关闭1000多家化工企业!
作为全国化工大省
两大重磅消息
让整个化工行业 “人人自危”
都担心自己的企业会被关闭
最近江苏省政府紧急回应关停标准!

针对两大重磅消息引发的行业的强烈反应,江苏省政府在4月8日紧急召开省委常委会议,讨论《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施细则》,听取关于2019年度全省督查检查工作计划汇报,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会议强调,化工是重要基础性产业,也是江苏省的支柱产业。要历史全面辩证地看待化工产业,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系统推进江苏省化工产业整治提升工作。在此次会议中,提出了“三个关闭”、“三个支持”、“一企一策”等重要举措:
三个关闭:
•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企业、园区必须关闭;
•对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园区必须关停;
•对落后低端企业必须淘汰。
三个支持:
•对符合安全生产、环保标准的企业要支持技术改造;
•支持配套产业;
•支持完善产业链。
一企一策:
•对区域总体环境容量不足的,要统筹规划调整,一企一策,针对性实施。
在此次会议中,江苏省政府提出“一企一策”方针,在很多企业来看,这也许是一个利好的消息。
江苏省某化工企业负责人表示:之前当地政府提出了江苏省只保留1000家化工企业,又提出了“无化区”,但是从4月8日的会议内容来看,这种关闭、退出力度有所缓和。在淘汰、关闭化工企业方面是否会采取灵活多变的方式,是否不“一刀切”,还需要拭目以待!
化工产业将面临鼓励20大类,限制13大类,淘汰12大类的新调整!
4月8日,国家发改委就《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2019指导目录)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5月7日。
2019指导目录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进行了修订,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个类别组成。
鼓励类
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装备、产品、行业。
限制类
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淘汰类
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对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目录。

石化化工行业鼓励类有20大类,其中与塑料相关的有:
乙烯-乙烯醇树脂( EVOH)、聚偏氯乙烯等高性能阻隔树脂,聚异丁烯(PI)、聚乙烯辛烯(POE)、茂金属聚乙烯等特种聚烯烃,高碳a烯烃等关键原料的开发与生产;聚丙烯热塑性弹性体(PTPE)、热塑性聚酯弹性体(TPEE)、氢化苯乙烯/异戊二烯热塑性弹性体(SEPS)、动态全硫化热塑性弹性体(TPV )、有机硅改性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等热塑性弹性体材料开发与生产。
石化化工行业限制类有13大类包括,其中与塑料相关的有:
新建7万吨/年以下聚丙烯、20万吨/年以下聚乙烯、乙炔法聚氯乙烯、起始规模小于30万吨/年的乙烯氧氯化法聚氯乙烯、10万吨/年以下聚苯乙烯、20万吨/年以下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 ABS,本体连续法除外)、3万吨/年以下普通合成胶乳-羧基丁苯胶(含丁苯胶乳)生产装置,新建、改扩建溶剂型氯丁橡胶类、丁苯热塑性橡胶类、聚氨酯类和聚丙烯酸酯类等通用型胶粘剂生产装置。
石化化工行业淘汰类有12大类包括:2.5 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粗(轻)苯精制装置;5 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煤焦油加工装置;钠法百草枯生产工艺,敌百虫碱法敌敌畏生产工艺;200 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10 万吨/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和硫磺制酸,平炉氧化法高锰酸钾,隔膜法烧碱生产装置,平炉法和大锅蒸发法硫化碱生产工艺,芒硝法硅酸钠(泡花碱)生产工艺,间歇焦炭法二硫化碳工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