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政府号召,支持在粤的港澳青年创业者,解决创业期间的企业经营周转资金需求,广东自贸试验区部分银行推出“港澳青创贷”产品,为港澳青创降低融资门槛,享受境内融资便利化服务。
业务品种: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期限:授信期限1年,单笔业务期限1年
担保方式:信用、抵押等方式灵活组合
贷款利率:3.85%~4%(根据市场情况、银企合作紧密度而定)
还款方式:利随本清、一次性还本付息、分期还本付息等,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
贷款用途:仅用于日常生产和经营活动中的流动资金周转
条件解读
贷款申请准入标准:
1. 法人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青年(含个人或不多于 5 人联合参股)首次注册实际权益持股比 例 25%及以上,港澳青年持有港澳通行证,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无不良征信记录;
(2)港澳青年以境外企业作为在南沙区注册企业股东,则其持有境外企业 的股份比例经折算后直接持有南沙区企业首次注册实际权益持股不低于 25%,港澳青年持有港澳通行证,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无不良征信记录;
(3)港澳青年人数占企业总人数(不少于 10 人)比例的 30%以上(企业人数以在南沙区缴纳社保人数为准),港澳青年持有港澳通行证,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无不良征信记录。
2. 连续正常经营原则上半年(含)以上,或更名前后经营年限半年(含)以 上,或主要经营者从事当前经营行业一年(含)以上。
3. 为新华港澳国际青创中心等库内企业,由基地出具借款企业与基地之间签订的入驻合同作为凭证。
4. 贷款发放前在交行开立单位结算账户,贷款发放后使用交行账户结算。
5. 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6. 企业按时纳税,无欠税、漏税等不良记录。
7. 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80%。
8. 能提供近 1 年经营结算流水及近期购销合同。
9. 企业实际经营者无不良征信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本方案仅供参考协商之用,不构成交易安排的最终承诺)
贷款额度及担保方式:
1. 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企业近一年经营结算收入与已签销售合同金额之和 (不得重复计算)的三分之一;
担保方式分为信用、抵押两种模式:
1.信用模式:根据企业实控人学历学校、是否有专利可质押、各类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获得政府奖励补贴情况、企业实控人房产情况、风投投资情况、南沙领军人才情况给予信用额度,额度最高50万元。
2.抵押模式:额度最高1000 万元。
只要你符合以下一条或多条条件即可申请纯信用贷款:
1. 借款企业实际控制人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院校为上一年度QS、USNEWS或TIMES排名前500名大学,或为国内985、211院校;
2. 可提供2项专利权质押;
3. 获得以下任一赛事市级及以上总决赛前三名:
①由香港民政事务局、香港贸易发展局、香港科学院(科技园)、香港数码港、澳门经济局、澳门青年创业孵化中心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
②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广东“众创杯”、广州“青创杯”创新创业大赛、香港科技大学百万奖金创业大赛。
4. 获得政府给予的奖励、补贴未到账;
5. 实际控制人名下有广东省内的房产;
6. 自企业成立起取得过风投投资;
7. 企业拥有实际权益持股25%及以上的港澳青年为南沙区领军人才。
若可提供抵押物的,抵押率可按以下规则放大给予抵押贷款:
粤港澳大湾区住宅最高100%;
商铺、公寓、写字楼最高80%;
标准厂房最高70%;
注:土地抵押率不放大且须为非闲置土地。前述粤港澳大湾区抵押物不包括香港、澳门的抵押物。
贷款申请资料
1. 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书;
2. 公司实际经营者的个人征信材料;
3. 近2年及近期的财务报表;
4. 近2年纳税申报表(增值税、所得税);
5. 新华港澳国际青创中心入驻合同;
6. 企业征信授权书;
7. 近一年借款企业经营相关流水(含银行对公账户流水、个人账户流水、支付宝、微信等)及相关销售合同;
8. 对应贷款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有意
申请
请联系新华港澳国际青创中心
--运营服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