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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
为了有计划的进行社会主义建设,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至1957年,“一五”计划大幅度超额完成了规定的任务,实现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并为我国的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础,开始向社会主义工业化迈进。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
1954年9月15日至9月28日在北京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总人数1226人。会议选举了国家领导人,通过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人民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形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奠定了基础。
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过
1954年9月20日,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五四宪法”)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106条。五四宪法是一部较为完善的宪法,是在对建国前夕由全国政协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这是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也是我国有史以来真正反映人民利益的宪法。
中国参加万隆会议
1955年4月18日至24日,29个亚非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代表团在印度尼西亚万隆召开的亚非会议,这是亚非国家和地区第一次在没有殖民国家参加的情况下讨论亚非人民切身利益的大型国际会议。中国政府代表团由周恩来总理兼外长率领。
万隆会议十项原则是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提出,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最先是周恩来总理于1953年在会见来访的印度代表团时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所承认和接受,并载入了包括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宣言在内的一系列重要国际性文件,对推动国际关系朝着正确方向发展,发挥了重大历史性作用。
周恩来总理在万隆会议发言
第一辆解放牌汽车试制成功
1956年7月13日,解放牌汽车在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试制成功。在这之前,我国的公路上行驶的汽车没有一种是我国制造的。
解放牌汽车的问世,结束了我国不能生产汽车的历史。
第一辆解放牌汽车
三大改造胜利完成
1953年6月,中共中央公布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逐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这是总路线的主体;二是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至1956年,新中国仅仅用了4年时间,就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使中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跨入了社会主义社会,我国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
从此,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天津庆祝进入社会主义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