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读大白话,惠及你我他”!
新华港澳国际青创中心原创栏目,政读大白话。
这一期为大家讲解《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非总部型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2021年经营贡献奖》。
为大家解读该奖励的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为2020年至今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南沙区范围内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申报单位2020年至今未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重大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或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2.申报单位在南沙区内实际开展研发、生产、经营活动,且非我区认定的总部型企业。
3.申报单位同时需要关注两个数据,企业在2021年比2020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和2021年度纳税总额500万元以上。
那么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有哪些奖励呢?
1.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其2021年比2020年区级经济贡献增长部分30%的奖励,需要注意奖励是以万元为单位计算的同时采用舍尾法取整。
2.同时申报单位申请获得该奖励的项目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同时对已获得本区“一企一策”优惠政策扶持的不再享受本办法同类扶持措施支持。
申请材料清单放到文末,符合条件的企业抓紧时间准备好材料,网上受理申请时间从2023年1月7日开始到2月9日结束,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是2023年2月10日。
想第一时间了解更多政策资讯,记得持续关注政读大白话,我们下期再见。
政策原文
一、 申请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2020年至今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南沙区范围内,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即《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第I类63-65);申报单位2020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重大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或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二)在南沙区内实际开展研发、生产、经营活动,且非我区认定的总部型企业。
(三)2021年比2020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
(四)2021年度纳税总额500万元以上。
二、 奖励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其2021年比2020年区级经济贡献增长部分30%的奖励(以万元为单位,舍尾)。
申请获得本办法资金支持的项目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规定的(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配套或承担资金的政策规定),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已获得本区“一企一策”优惠政策扶持的不再享受本办法同类扶持措施支持(自愿放弃“一企一策”优惠政策扶持的除外)。
三、 申请材料
(一)封面(原件,加盖公章);
(二)目录(原件);
(三)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企业或企业主要负责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六)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承诺书是授权代表人签署的,须另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核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八)本事项相关证明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1.2021年完税证明(以“入(退)库日期”计算);
2.2020年、2021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3.场地使用证明,包括实际开展研发、生产、经营活动现场照片、租赁合同等。
申请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复印,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若材料较厚需胶装),整本加盖骑缝章。
四、申请时间
(一)重点项目落户奖、经营贡献奖、固定资产投资补贴、发展奖励、贷款贴息、产业联动发展奖励、租金及办公房产购置补贴、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示范项目补贴、项目配套奖励、集成电路资助、自动驾驶补贴、智慧灯杆建设补贴、5G建设奖励13个专题,网上受理申请时间:2023年1月7日-2月9日,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10日。
(二)人才薪金收入奖励(高管人才奖)、人才非薪金收入奖励2个专题,网上受理申请时间:2023年2月20日-3月2日,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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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背景
【政读大白话】栏目,为新华港澳国际青创中心原创的政策解读类专栏。随着《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的发布,越来越多港澳台侨创业青年关注南沙。
为此,本中心作为港澳台侨创业青年服务基地,特意推出此栏目,以通俗易懂的话语浅析各项政策要点,帮助创业青年有效解读,并提供便捷政策申请服务。
联系方式
如有意申请《非总部型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2021年经营贡献奖》,可将个人或企业基本信息(包括联系方式)发送到以下邮箱:
sunwahxila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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