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读大白话,惠及你我他”!
《2022年南沙区骨干人才奖》申报,上期跟大家讲解了申报要求,今天就来跟大家聊聊“钱”的事!
骨干人才奖到底能奖多少钱呢?
文件里说了:参照其2021年度对本区发展的贡献给予奖励,奖励金为个人经济贡献的40%,上不封顶。
这里有2个关键点提炼一下:
第一个,时间节点: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属期是2021年的1月份到12月份整个年度
第二个,对经济贡献的解释和计算方法:“在南沙区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税额”为个人经济贡献!
《2022年南沙区骨干人才奖》申请指南已经为大家全部讲完了,11月30就截止申报,大家赶紧行动起来,申请属于自己的奖励吧!
奖励标准(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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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境内骨干人才奖励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境内骨干人才,参照其2021年度对本区发展的贡献给予奖励,奖励金为个人经济贡献的40%,上不封顶。个人经济贡献为2021年度人才在南沙区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额,其计算基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税款所属期为2021年1月-2021年12月、入库税务机关属于南沙区的工资薪金(奖金)所得实缴金额加总。对无法单独计算工资薪金纳税的汇算清缴额部分,按照应纳税工资薪金纳税额占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项目比例进行推算。
(二)港澳及外籍骨干人才奖励标准
骨干人才中的港澳及外籍人才,可选择申报特殊人才奖励或按照税负差额申报奖励补贴,由区人社部门委托专业机构核算后按照数额较高的计算方式给予奖励(已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境外人才只可申报特殊人才奖励,但个人经济贡献需扣除市级补贴部分)。
1.特殊人才奖励标准:个人经济贡献的40%。
2.税负差额奖励补贴标准:将已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与测算纳税额的差额部分给予奖励。纳税额测算标准如下:
(1)对香港人才,以其中国个人所得税法计算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为基础,按照现行香港薪俸税或利得税标准税率15%测算纳税额;
(2)对澳门人才,以其中国个人所得税法计算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为基础,按照现行澳门职业税或利得税标准税率12%测算纳税额;
(3)对外籍人才,以其中国个人所得税法计算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为基础,统一按照15%税收标准测算纳税额。
3.同时属港、澳永久性居民或具有外国国籍的,其身份应以其向南沙税务机关申报中国个人所得税时填报的身份为准。同一个人在同一纳税年度不得就不同类别的应税所得分别以不同身份申请差额奖励补贴。
4.申请奖励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符合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内地与港澳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税漏税的相关法律规定。测算税款时个人所得的归属期应以中国的纳税年度为依据(即公历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不属于在南沙区负有纳税义务的所得,不能参加奖励金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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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金额计算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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