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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读大白话丨《非总部型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落户奖励》申报指南

政读大白话丨《非总部型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落户奖励》申报指南 新华港澳国际青创中心
202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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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政读大白话,惠及你我他


 “政读大白话,惠及你我他”!


新华港澳国际青创中心原创栏目,政读大白话


这一期为大家讲解《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非总部型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落户奖励》。


首先为大家解读该奖励的申请条件:


1.   申报单位为2021年至今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南沙区范围内,并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申报单位2021年至今未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重大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或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2.   申报单位于2021年新设立或新迁入南沙,且在南沙区内实际开展研发、生产、经营活动


3.   申报单位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在2021年实缴注册资本累计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非总部型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

(2) 在2021年实缴注册资本累计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内资非总部型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其中5000万元以上(含)至2亿元以下(不含)的企业须有世界1000强企业投资)。


那么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这么奖励呢?


其中对于外资企业奖励如下:

1.   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以上,奖励500万元;

2.   实缴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以上,奖励800万元;

3.   实缴注册资本1亿美元以上,奖励1000万元。


对于符合条件的内资企业奖励如下:

1.   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仅限世界1000强企业投资),奖励500万元;

2.   实缴注册资本2亿元以上,奖励800万元;

3.   实缴注册资本5亿元以上,奖励1000万元;

4.   实缴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奖励1200万元。


申请材料清单在政策原文处列出,符合条件的企业抓紧时间准备好材料。


网上受理申请时间从2023年1月7日开始到2月9日结束,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是2023年2月10日。


想第一时间了解更多政策资讯,记得持续关注政读大白话,我们下期再见。



政策原文

一、政策依据

(一)《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穗南开管办规〔2020〕7号)第二条

(二)《关于延续实施穗南开管办规〔2020〕7号文件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1〕6号)


二、申请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2021年至今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南沙区范围内,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并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申报单位2021年至今未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重大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或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二)申报单位于2021年新设立或新迁入南沙,且在南沙区内实际开展研发、生产、经营活动。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2021年实缴注册资本累计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非总部型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

2.在2021年实缴注册资本累计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内资非总部型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其中5000万元以上(含)至2亿元以下(不含)的企业,须有世界1000强企业投资(世界1000强是指2020年以来至今均入选《福布斯》(《Forbes》)杂志公布的全球企业1000强排行榜的企业)。

(2020年落户的企业,参照上述申报条件,时间要求对应为2020年)


三、奖励标准

(一)外资企业

1.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以上,奖励500万元;

2.实缴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以上,奖励800万元;

3.实缴注册资本1亿美元以上,奖励1000万元。


(二)内资企业

1.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仅限世界1000强企业投资),奖励500万元;

2.实缴注册资本2亿元以上,奖励800万元;

3.实缴注册资本5亿元以上,奖励1000万元;

4.实缴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奖励1200万元。


注:落户奖视企业业务发展及对地方经济实际贡献情况后拨付。申请获得本办法资金支持的项目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规定的(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配套或承担资金的政策规定),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已获得本区“一企一策”优惠政策扶持的不再享受本办法同类扶持措施支持(自愿放弃“一企一策”优惠政策扶持的除外)


四、申请材料

(一)封面(原件,加盖公章);

(二)目录(原件);

(三)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企业或企业主要负责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六)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4,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承诺书是授权代表人签署的,须另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核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八)本事项相关证明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1.实缴资本验资报告

2.企业业务发展情况报告

3.实地办公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购地合同、实地办公照片、公司员工社保缴费证明、公司水电缴费证明;

4.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世界1000强企业投资证明材料及1000强证明材料(仅限实缴注册资本在5000万以上(含)至2亿元以下(不含)的内资企业提供);

6.2021年完整纳税年度的完税证明(以“入(退)库日期”计算)。


申请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复印,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若材料较厚需胶装),整本加盖骑缝章。


五、申请时间

一)重点项目落户奖、经营贡献奖、固定资产投资补贴、发展奖励、贷款贴息、产业联动发展奖励、租金及办公房产购置补贴、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示范项目补贴、项目配套奖励、集成电路资助、自动驾驶补贴、智慧灯杆建设补贴、5G建设奖13个专题,网上受理申请时间:2023年1月7日-2月9日,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10日

(二)人才薪金收入奖励(高管人才奖)、人才非薪金收入奖励2个专题,网上受理申请时间:2023年2月20日-3月2日,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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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背景

     【政读大白话】栏目,为新华港澳国际青创中心原创的政策解读类专栏。随着《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的发布,越来越多港澳台侨创业青年关注南沙。


    为此,本中心作为港澳台侨创业青年服务基地,特意推出此栏目,以通俗易懂的话语浅析各项政策要点,帮助创业青年有效解读,并提供便捷政策申请服务。

联系方式

    如有意申请《非总部型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落户奖励》,可将个人或企业基本信息(包括联系方式)发送到以下邮箱:sunwahxila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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