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南沙区人社局
发布最新消息,
南沙区2024年使用总量
控制类指标引进人才入户
正式启动申报!
人才入户条件有哪些?
要提前准备好哪些材料?
各个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是?
好政策不容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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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2024年5月6日至6月15日
申报单位条件
1.注册地址在南沙区内,且在南沙实际办公的用人单位(不包含广州市使用总量控制类计划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的单位、省属单位以及其他需要到上级部门办理入户业务的单位);
2.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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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企业(单位)经营范围涉及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服务外包的,2023年度在本区入库税额需达200万元(含)以上,且仅限在南沙区内实际工作的紧缺急需员工办理。
企业2024年1—4月在南沙区的纳税(营收)额度达到上述相应类别条件的,可参照进行办理。
企业符合多项条件的,只可选取其中一项向对口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区内其他需要扶持的企业(单位)申请使用入户指标,须由相关对口服务的职能部门或镇(街)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意见,报工作小组研究。
申办人员条件
在南沙区内申报单位工作的紧缺急需人员,不符合计划指导类入户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下列证书之一:
1.大专(含)以上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工种须与人才工作岗位、引进单位主营业务相关联)。
(二)年龄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
(三)在南沙区引进单位就业且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
年龄、社保等计算时间截至4月。在申报单位及其南沙区内关联企业间调动的,其参加社会保险时间可一并计算(关联企业即申报单位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认定材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可放宽学历至高中或中专。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如不从事证书相关工种,但在引进单位工作5年以上的,可由相关对口服务的职能部门或镇(街)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报工作小组研究。
对有特殊专长能力、获得重大表彰奖励,符合上述第(二)项条件,但不符合(一)、(三)项条件的特殊需要人员,引进单位根据人才的专长能力、表彰奖励、工作表现、业绩效应等个人情况,书面说明岗位特殊需求(包括佐证材料),并由相关对口服务的职能部门或镇街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报工作小组研究。
申报材料
按要求提供下列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不予受理。
(1)单位申报材料
1.《南沙区申报使用2024年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推荐意见表》(见附件1)。
2.《南沙区申报使用2024年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注:根据人员的紧缺急需程度排序,持有广州南沙人才卡(A卡和B1卡)的在备注栏注明。
3.《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单位承诺书》(见附件3)。
注:企业(单位)经营范围含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服务外包的,还需提供《2024年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申请人员用工情况》(见附件4)。
4.《2024年南沙区使用总量控制类指标引进人才入户遴选工作实施报告》(见附件5)。
5.根据申报单位类别提供相关材料(详见附件6)。
(2)申请人材料 (详见附件7)
1.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2.落户地址材料。
3.广州市社保缴费历史明细表。
4.个人证书及核验材料。
5.《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个人承诺书》(见附件8)。
注:随迁家属材料于公示后在人才引进申办系统提交。
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南沙区2024年使用总量控制类指标引进人才入户申报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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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查看通知全文,
并下载相关附件。
来源:南沙区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