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竞价交易出现如下异常波动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临时停牌:
①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10%(含)、单次上涨或下跌超过20%(含)的。
②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换手率(成交量除以当日实际上市流通量)超过80%(含)的。
③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风险警示股盘中换手率超过30%(含)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是不纳入异常指标计算的。
股票竞价交易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异常波动并需计算异常波动指标:
①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②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且该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
③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深交所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股票为12%);
④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30%的(上交所适用);
⑤证监会或交易所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1、偏离值
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单只股票涨跌幅-对应分类指数涨跌幅
对应分类指数包括上交所编制的上证A指数、上证B指数和深交所编制的深证A股指数、中小板综合指数、创业板综合指数、深证B股指数。
注:上交所的A股,计算偏离值对标的是上证A股指数,而不是上证综合指数,实务中常存在对标指数选择问题导致的计算错误。
2、换手率
换手率=成交股数/流通股数*100%(上交所)
换手率=成交股数/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100%(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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