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概念概述
高送转股票,即股数增加,股价变小,但总价值没变动。实质是股东权益的内部结构调整,对净资产收益率没有影响,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也没有实质性影响。
高送转分为“送股”和“转股”。
送股是上市公司分红的一种形式,可以看成是一种特殊的配股,只是配股价格为零。送股是用盈利(可分配利润)来做的,需要交税,目前税率为10%。
转股也是上市公司分红的一种形式,是从资本公积金中转增股份来分红。公积金其实本身就是股本的一种形式,只是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不需要缴税。
二、高送转法定流程
上市公司进行高送转具体流程如下:
①公布预案
②召开董事会讨论并公布年报
③召开股东大会会议讨论
④具体实施
2015年,高送转成为市场的“香饽饽”,主要是基于其可降低股价门槛,做大盘口资金;为大资金减持套现提供台阶。于是,高送转成为了大股东减持的利器,也是刘主席说的“吃相难看”。
基于市场实践经验总结,2018年11月23日,沪深交易所双双发布关于上市公司高送转信息披露指引文件,对高送转进行约束。
三、高送转新规解读
(一)高送转比例规定
上交所:公司送红股或以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合计比例达到每10股送转5股以上。
深交所:对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做出细分,每10股送转超过5股、8股、10股才算高送转。
(二)高送转与公司业绩挂钩
①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转方案的,其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应当持续增长,且每股送股比例不得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
②上市公司在报告期内实施再融资、并购重组导致净资产有较大变化的,每股送股比例可以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但不得高于上市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较之于期初净资产的增长率;
③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净利润持续增长且最近3年每股收益均不低于1元,上市公司认为确有必要提出高送转方案的,每股送转比例可以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限制,但应当充分披露高送转方案的主要考虑及合理性,向投资者揭示风险,且其送转后每股收益不低于0.5元。
(三)披露高送转方案的限制
上市公司送转股方案提出的最近一个报告期净利润或预计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或者送转后每股收益低于0.2元的,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
(四)严防股东借机减持套现
①上市公司提议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前3个月存在减持情形或者后3个月存在减持计划的,公司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
②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转方案的,应当同时披露向相关股东问询其未来减持计划的具体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的减持计划情况等,并披露相关股东的回复;
③上市公司存在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除外)的,在相关股东所持限售股解除限售前后3个月内,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
四、市场统计情况
高送转公司数量呈现下降趋势。根据Wind统计,A股市场每年有分配方案的公司占比在75%左右,近两年呈现上升趋势;每年存在现金分红的公司占比同样在75%左右,略低于有分配方案的公司数;每年存在送转情况公司占比呈现下降趋势,由2014年的23.46%下降至2017年的1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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