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国,学龄前及学龄儿童的弱视患病率约为3%。虽然弱视不会有眼红、眼痛等症状表现,但其治疗时期有严格的时限性,是严重影响儿童视力发育的隐形杀手。因此,家长及幼儿园应提高警惕,早发现早治疗。一般12岁以后的患者即难以治愈。
许多家长不清楚弱视治疗需要坚持多久,是否能看清就算已经痊愈了。资深斜弱视医生表示,儿童治疗弱视后,虽然弱视已经调节过来了,但是还需要延期进行彻底治疗,因为儿童的眼睛的睫状肌调节力较强。

中华医学会、中华眼科学会、全国儿童弱视、斜视防治组于1987年9月制定了弱视治疗疗效评价标准,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痊愈:经过3年随访,视力保持正常者。
进步:视力增进二行及二行以上者。
无效:包括视力退步、不变或仅提高一行者。
基本痊愈:视力恢复到≥0.9者。
若有条件,可同时接受其他视功能训练,以求完全恢复双眼单视功能。
目前,国内采用综合疗法治疗弱视,总治愈率约为80%,建立立体视觉者达到81.07%。
为了防止复发,应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发现弱视眼视力下降,可重新遮盖健眼,弱视眼仍能提高到原来的水平。
2.视力正常后头6个月须1个月复查1次,以后改为3个月、半年1次,直至追踪复诊3年彻底治愈为止。
3.对斜视弱视除进行增视疗法外,应努力训练两眼单视功能和融像力。如发现视力下降,则应恢复后像治疗。后像疗法不应突然停止,应逐渐减少次数及延长间隔,慢慢停止。停止后应经常用弱视眼看电影、电视、写小字、做精细工作,或在绘有黑白线条的转盘上做绘画游戏,通过这些简单易行的方法,刺激黄斑功能,防止退步。
4.遮盖疗法要等待视力恢复正常后逐步地去除。先每天打开2小时,1个月后疗效巩固则延长打开时间至每天4小时,以后再延长至6小时、8小时,直至全日打开或由全遮盖改为半遮盖巩固疗效。在巩固疗效期间,不应放松精细作业。
弱视的防治原则是早发现和早干预。人类发育的关键期为出生至3岁;视觉发育的敏感期为出生至12岁。
在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和敏感期,弱视儿童经恰当的治疗和训练,视力可恢复。
家长和幼儿园应当提高警惕,早发现早治疗,以避免弱视成为儿童视力发育的隐形杀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