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职工权益保护综述
从平等就业权到“四期”特殊保护,从职场性骚扰防治到劳动合同权益保障,女职工权益涵盖哪些法律“护城河”?
二、不得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三期”女职工
“三期”女职工可否因不胜任工作被调岗降薪?
三、女职工孕期加班、哺乳时间的特别劳动保护规定
怀孕7个月仍被要求延长劳动时间?哺乳期每天1小时哺乳时间未被计入劳动时间?这些“隐形侵害”如何应对?
四、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都有哪些?
用人单位能否以经营困难为由逃避缴纳生育保险的义务?如果未缴纳,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承担女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和产假工资?
五、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三期”女职工劳动报酬不得降低工资标准
产假工资谁来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按什么标准发放?
广州机保段新媒体工作室
来源:全国总工会、丹东市总工会微信
编辑:和茹洁
审核:黄敬忠
审批:杨太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