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燕楠国际一二三期小区公共收益收取进展情况的通报
燕楠国际一二三期全体业主:
自2025年12月18日燕楠国际一二三期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成立以来,业委会高度重视小区公共区域经营收益(以下简称“公共收益”)的追收工作,现将相关进展及现状向全体业主通报如下:
一、首次正式沟通情况
2026年1月31日,业委会主任、两位副主任,监委会主任、副主任及两位热心业主列席,与物业方区域经理、小区物业负责人李倩经理进行了首次正式沟通。会议主要就业委会成立前的公共收益历史遗留问题展开讨论,并初步达成共识:由物业方根据会议精神起草《燕楠国际一二三公区经营收益支付协议》(下称“协议”),提交业委会审阅。
二、协议修改分歧
物业方提交的第一版协议中,关于业委会成立前的公共收益部分,引用了《北大资源燕楠国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条款,即“公共收益扣除经营成本后剩余收益全部用于补贴物业服务相关费用”。业委会经审议认为,该条款实质将公共收益全部归于物业,严重损害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故不予认可。
业委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及《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修改为:“针对2025年12月18日业委会备案成立前的公共区域经营收益(下称‘历史收益’),应依法依规处理。”但物业方以其内部审核不通过为由,拒绝接受业委会的修改意见。
三、多轮协商及最终方案
此后,双方经过多轮协商,对协议内容反复修改。2026年3月13日,业委会向物业方发送了协议定稿版本。该版本聚焦于2024年及2025年两个年度的公共收益问题,明确要求物业方于2026年3月31日前按照其自身在2024年、2025年向全体业主公示的公共收益结余金额(共计26.319万元)的100%比例,支付至业主公共账户。
3月20日,业委会与物业方就《燕楠国际一二三公区经营收益支付协议》开展签署工作,但物业方因协议签署流程问题要求将协议带回公司完成后续步骤,并于3月26日将协议返回业委会,至此完成协议签署。(协议内容见文末)
依据燕楠国际一二三期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及《燕楠国际一二三期管理规约》相关规定,业委会于7日内向全体业主公示该支付协议,但截至2026年4月1日(最晚公示日期),业委会查询公共账户发现,仍未收到物业方就2024年、2025年公区收益结余的打款
四、下一步行动呼吁
目前,业委会仍在积极与物业方沟通,力争尽快追回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收益。我们诚挚邀请广大业主继续与业委会携手,共同督促物业方履行义务,及时将2024年及2025年已产生的公共收益结余支付至业主公共账户。
同时,欢迎各位业主积极提供物业方在2024年、2025年实际收取的公共收益高于其公示金额的相关证据,以便我们进一步核实并维护全体业主的权益。
小区建设离不开每一位业主的支持与参与。业委会将与大家勠力同心,持续为本小区的和谐与发展而努力奋斗!
燕楠国际一二三期业主委员会
2026年4月1日
附《燕楠国际一二三公区经营收益支付协议》扫描件
附 燕楠国际一二三期第一届业委会对公账户明细
附 本通报带公章的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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