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3日,广东东莞某小区电动车上楼充电引发火灾,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考虑,请大家不要将电动车带上楼充电,真的很危险!珍爱生命!
请各位业主/住户注意安全用电,谨防出现火灾!
电池爆炸真的很危险!!

一、严禁在建筑内的楼梯间、前室、疏散走道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二、请勿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三、严禁在建筑内走廊、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公共区域堆放杂物或停放电动车、自行车。

四、建筑内走廊、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公共区域是消防与救护安全生命绿色通道,一旦发生险情,楼道堵塞将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望广大业主/住户朋友不得随意占用。

五、舒适、安全、文明的居家环境,需要我们小区广大业主/住户共同来维护,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二、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10月29日《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第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三、省消防安全委员会2017年9月26日发布的《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要求严禁在住宅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电梯前室等部位停放、充电。
大家齐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