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与工程建设类
东莞:“工改M1”生产用房可分割转让70%,以现房销售的方式进行分割销售
10月25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关于《东莞市“工改M1”项目工业生产用房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细则主要内容如下:
适用范围:国有土地面积在15亩以上,容积率3.0以上且取得方式为出让的“工改M1”项目工业生产用房的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工改M2”或“工改W”的改造项目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分割条件:最高可分割转让的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厂房生产用房总计容建筑面积的70%。因产业链招商、定制改造等需要并按“一事一议”报请市政府同意可提高分割转让比例。“工改M1”项目配套用房不得分割转让。已办理分割转让的工业生产用房允许二次转让,但不得再次申请分割。
受让主体条件:(一)在莞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二)在莞登记注册的近三年产生工业投资纳统数据的工业企业;(三)经依法注册登记且为转让方或已入驻规上工业企业的产业链合作伙伴企业。因向政府贡献、征地、拆迁补偿,或者市属企业、镇街(园区)、村(社区)置换(购置)而取得“工改M1”项目工业生产用房的,不受工业生产用房受让方主体资格限制。
用地及销售管理:符合分割销售条件的工业厂房,参照商品房相关政策,通过现房销售的方式进行分割销售。
点评:该细则为《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镇村工业园改造提升的实施意见》(东府〔2020〕24号)中“支持产业用房分割转让”相关内容的落地政策。在此之前,工改项目只有M0类型才可以进行产权分割。同时,“工改M1”分割转让不能预售,与M0、市产业转型升级基地有所区别。
此外,细则对于受让主体提出了明确的条件,提高了受让主体的门槛,一方面有利于产业链集聚,另一方面一定程度上避免“二房东”购买生产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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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严控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超高层建筑
10月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印发《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提出要严格管控新建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人口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批准使用公共资金投资建设超高层建筑,严格控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严格控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点评:早在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就明确规定了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此次《通知》新增了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限制。
对于超高层建筑的限制,一方面是从建筑本身出发,超高层建筑安全隐患较大,能耗较高;另一方面是从需求出发,当前包括一线城市在内的很多城市写字楼空置率较高、价格低迷,超高层会加剧该现状,且超高层影响城市天际线、周边各方面协调也是一大难点。建议企业进行项目开发时,除了要充分研究政策外,还要预测分析市场供给需求,并要从安全、节能的角度协调建设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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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开展建设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
10月26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整治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拆除工程(含在建房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轨道工程、交通工程、水务工程、供电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整治重点包括加强工地扬尘控制;强化工地泥头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源头管控;严格落实现场安全巡查。即日起至12月31日为企业全面自查自纠阶段。
点评: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优良的人居生活环境和健康生态空间,建设施工企业应积极做好工地扬尘控制,运输车辆应符合排放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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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篇
国务院: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推动绿色、智慧的城市建设,推广绿色生活方式
10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减排扎实推进,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市病”问题缓解,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
其中,在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方面,提出提高中心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建设一批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的郊区新城,推动多中心、组团式发展;推动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深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
在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方面,要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在创新工作方法方面,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培育壮大一批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企业,系统布局一批支撑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研发项目;推动城市智慧化建设,开展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搭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和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
点评:《意见》从系统性、整体性方面,从顶层进一步推动城乡绿色发展,有利于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快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推进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城市与产业综合运营类企业而言,应重点关注绿色、智慧的建设模式和建筑产品,助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的郊区新城的建设,并强化镇村生活垃圾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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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篇
国务院:连发“双碳”纲领性文件,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
10月24日,新华社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作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纲领性文件“1”。10月26日,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下称《方案》),对碳达峰目标相关指标和任务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成为“N”中的首要文件。
其中,关于新能源,《意见》和《方案》提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到206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具体来看,《方案》提出,要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建设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加快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和特色应用,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和生物天然气。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关于循环经济,《方案》提出,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发展,到2030年,省级以上重点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到2025年,大宗固废年利用量达到40亿吨左右,到2030年,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5%。
点评:根据两个文件,未来将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风电、光伏装机规模将加速提升,光伏产业链上下游应重点关注,同时,开发建设企业应逐步提高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产业园区应以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为目标,进行园区空间布局和工程建设的优化。环保类企业建议积极探索大宗固废和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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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产业篇
东莞:东莞市科学与技术发展“十四五”规划公开征求意见,实施创新创业社区推广计划
10月29日,东莞市科技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东莞市科学与技术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提出到2025年,建成国内一流的松山湖科学城,整体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成为全国科技创新强市与国家重要的科技创新策源地。东莞将打造“一城一廊三区多节点”的科技空间布局,其中一城为松山湖科学城,一廊为广深港科技创新走廊,三区为北部、中部、南部区域,多节点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规划》中“重点培育发展产业新动能”部分,包括四大工程、13个行动计划。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创新支撑计划提出要高标准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技术与服务支撑平台;创新创业社区推广计划,提出建设镇街创新创业社区,通过市镇园区联动统筹一批高品质、低成本空间,建立市镇联动的科技服务机制,统筹双创社区建设。
“营造最优科技创新生态”部分,提出要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推动建设一批中试验证平台、公共实验室、科技服务超市、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等科技服务公共平台,举办科创训练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支持在创新创业社区举办学术交流会议、高校校友会、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活动。支持镇街借助城市更新盘活低效空间与用地,围绕科技成果产业化需求,大力推动“载体+创新+产业”紧密结合、整体提升,建设一批产业发展新空间。
点评: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东莞的科技创新将以松山湖科学城为核心,且多领域多区域全面发展。除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之外,建议重点关注“创新创业社区推广计划”,充分发挥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的运营经验,助力镇街高品质双创社区建设。以及关注“支持镇街借助城市更新盘活低效空间与用地”,城更项目注重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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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增强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科技支撑能力,提升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供给能力
10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从产品供给、平台提质、健康管理、智慧养老场景、智能产品适老化设计、公共服务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提出在现有试点示范的基础上,面向不少于10个应用场景,再培育100个以上示范企业,50个以上示范园区,150个以上示范街道(乡镇)及50个以上示范基地,进一步强化示范引领效应。
其中,在产品供给方面,提出要通过实施智慧健养老产品供给工程,重点发展健康管理类、养老监护类、康复辅助器具类、中医数字化智能产品及家庭服务机器人五大类产品。
平台提质方面,提出要做强智慧健康养老软件系统平台,鼓励各地建设区域性健康养老大数据中心,建立健全基础数据库,搭建数据中台。
在健康管理方面,提出要通过实施智慧健康创新应用工程,重点发展远程医疗、个性化健康管理、互联网+护理服务、互联网+健康咨询、互联网+健康科普等服务。
在智慧养老场景方面,提出要通过实施智慧养老服务推广工程,重点打造家庭养老床位、社区助老餐厅、养老院等智慧化解决方案,创新互联网+养老、“时间银行”互助养老、老年人能力评估等智慧养老服务。
点评: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通过几年的发展,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标准体系初步建立,新业态持续涌现,智慧健康养老理念深入人心。但仍面临技术产品供给不足,融合应用不够,产业公共服务能力薄弱等问题。产业园运营方建议重点关注智慧健养老产品研发制造企业和相关公共服务平台,养老服务机构建议积极打造智慧养老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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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董事会办公室
责编:施思乐
校对:夏雪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