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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国企提升产业链支撑能力,广东出台25条措施为中小企业纾困

政策速递|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国企提升产业链支撑能力,广东出台25条措施为中小企业纾困 东实集团
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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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篇

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原文发布,“稳”字出现76次,国企要聚焦主责主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支撑和带动能力


3月5日,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文字摘要)发布,从稳定宏观经济、稳市场主体保就业、深化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大力抓好农业生产、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提出今年的发展方向。其中,在稳定宏观经济、稳市场主体保就业方面提出了较实的政策措施。


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方面,提出今年财政支出规模比去年扩大2万亿元以上,新增财力要下沉基层,主要用于落实助企纾困、稳就业保民生政策,促进消费、扩大需求。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65万亿元。支持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开工一批具备条件的重大工程、新型基础设施、老旧公用设施改造等建设项目。


稳市场主体保就业方面,提出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一方面,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并提高减免幅度扩大适用范围。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另一方面,今年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预计全年退税减税约2.5万亿元。还提出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餐饮、住宿、零售、旅游、客运等行业就业容量大、受疫情影响重,各项帮扶政策都要予以倾斜。


国企改革方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促进国企聚焦主责主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支撑和带动能力。


支持创新方面,提出推进科技创新,加大企业创新激励力度,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其中,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


推动消费持续恢复方面,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深度融合,促进生活服务消费恢复,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加大社区养老、托幼等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在规划、用地、用房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


扩大有效投资方面,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重点水利工程、综合立体交通网、重要能源基地和设施,加快城市燃气管道等管网更新改造,完善防洪排涝设施,继续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400亿元。


新型城镇化方面,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加强市政设施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开展老旧建筑和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再开工改造一批城镇老旧小区,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


生态环境方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大重要河湖、海湾污染整治力度,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完善节能节水、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等环保产业支持政策。


住房保障方面,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点评


1.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稳”是核心内容,整篇报告“稳”字出现76次,贯穿全篇,特别是攸关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措施很实,建议中小企业、餐饮住宿等行业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关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和扶持举措。


2.根据报告,今年将新增2万亿元以上财政支出,且新增财力主要用于落实助企纾困、稳就业保民生政策,促进消费、扩大需求。建议商业综合体运营主体加强业态模式创新,并做好各类促销费活动,促进生活服务消费恢复。


3.在有效投资方面,基础设施投资是重中之重,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400亿元,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65万亿元,重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建议施工建设类企业充分抓住机遇拓展市场。


4.国企改革方面,相较于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到的“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今年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的重点,是进一步聚焦“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并提出“促进国企聚焦主责主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支撑和带动能力”。建议国有企业要围绕主业系统谋划部署产业链供应链,与社会资本加强产业链合作,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水平提升。其中科技、环保等领域国有企业要加强技术创新,产城平台型国有企业应致力于推动地区产业集聚和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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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


2022年3月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着力开拓市场需求、加强企业权益保障、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强化企业人才支撑、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精准扶持力度7个方面提出25条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我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平稳健康发展。其中:


1.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继续实施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着力开拓市场需求。充分发挥大型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支持大型企业尤其是“链主”企业通过产业纽带、聚集孵化、上下游配套、分工协作等方式,将中小企业纳入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带动中小企业优化生产经营、提升产品质量。


3.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支持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市场化续贷、展期。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但有还款意愿、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中小企业,通过续贷、展期等市场化方式纾困解难。进一步加大信贷风险补偿和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鼓励各市设立完善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和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池,加大风险补偿资金投入力度,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4.强化企业人才支撑。加强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建立多层次人员培训体系,推进“新粤商”培训工程,每年免费培训中小企业和服务机构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5000人次以上。


5.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加快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加大对中小企业研发支持力度,鼓励各地设立面向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计划,打造产业链协同创新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优先参与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动中小企业体系化生态化数字化转型。鼓励平台型企业运营产业园区,丰富技术、数据、供应链等中小企业服务供给。省对平台型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带动中小企业普惠性“上云上平台”,促进中小企业体系化转型发展。



点评


《措施》针对疫情下的中小企业的支持措施做出了明确的指导,涵盖了企业运营、财务融资等各方面。产业投资及产业园运营类企业应顺应相关指导意见,积极通过使用税收、融资及创新推动优惠政策,加大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夯实创新平台建设与产业投资思路,扩大业务范围、加强业务能力、深化发展水平,对于已有的业务,积极完成成果转化,对于潜在业务,积极通过政策优惠带来的企业水平提升争取拓展成功。酒店类企业则应积极拓展市场,深化与电子商务平台的友好合作关系,利用减免宣传推广等的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同时积极参与“粤菜师傅”,通过专业技能培养提高服务水平,从而提升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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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城事业篇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达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项目计划


3月2日,省工信厅下达《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计划》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1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统筹编排,涉及电子信息产业、工业互联网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厅政务信息化项目四个方向。

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规定,抓紧组织实施,按程序在规定时限内下达资金项目计划,尽早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并按规定及时将资金项目计划报我厅备案;要切实加强资金项目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同时对项目和资金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政府审计等负责;要跟踪掌握资金使用进度,认真对照资金绩效目标表和地市任务清单,加强绩效目标及运行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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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组织申报2022年东莞市“倍增计划”鼓励和支持企业兼并重组项目


2022年3月1日,东莞市工信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东莞市“倍增计划”鼓励和支持企业兼并重组项目的通知》


一、资助对象:2021年“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包括试点企业、名誉试点企业、观察期保留的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及协同倍增企业


二、资助条件:

(一)申请企业必须是兼并重组主体方企业;


(二)申请企业必须在我市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诚信合法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完成兼并重组工商登记并依法纳税,兼并重组涉及交易额1000万元及以上;


(四)按照市场原则通过股权或资产收购等方式以实现对收购对象的控制(即持有被收购企业50%以上的股权);


(五)申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反《关于印发<东莞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助具体范围 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东财规〔2021〕2号)的相关规定。申报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资助内容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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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进一步规范市“倍增计划”考核与遴选工作


2022年3月2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征求《东莞市“倍增计划”企业年度考核与遴选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目的在于“引导资源向高质量发展的倍增企业精准配置,加快构建优质企业梯队培育格局,推动制造业高端化发展”的目标,推动“倍增计划”提质扩面,通过规范市“倍增计划”考核与遴选工作,精选优选一批符合我市产业导向的企业,引领和推动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


对象范围主要为市级试点企业协同倍增企业,通过每年的考核及遴选结果进行动态调整,均原则上不超过5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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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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