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篇
东莞:27条措施,540亿元助力困难行业纾困
4月1日,东莞政府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通过8个方面, 27条纾困措施,共540亿元进一步缓解因疫情带来的困难现状。
《若干措施》突出普惠纾困降低负担,落实国家和省减负举措。
首先是税费减负,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部分税费政策,对2021年第四季度及2022年第一、二季度部分税费的缓缴期限都做出了不同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降低小微企业税负,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
其次为租金及要素成本减负。《若干措施》要求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镇街(园区),其辖区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企物业的,予以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镇街(园区)予以减免3个月租金。因减免租金影响市属国企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对发生疫情的镇街(园区)辖区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价格下调30%,对未发生疫情的镇街(园区)辖区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价格下调10%。
防疫支出方面,鼓励对餐饮企业、零售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给予不低于50%比例的补贴支持。
工业制造方面,《若干政策》鼓励工业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支持企业项目积极申报纳入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库;对符合省入库条件但未入库的项目,由市级技术改造资金给予资助。
商贸服务业方面,文件同样给予系列专项扶持,市镇按1:1比例安排2亿元财政资金开展“乐购东莞”活动提振消费需求,鼓励各大商圈、综合体、商家自行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鼓励餐饮企业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在线下单、无接触配送,拓展“预制菜”等新经营模式,克服当前疫情造成的经营困难,推动餐饮行业加快复苏。
最后,《若干政策》支持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建立重大项目全链条跟踪服务保障机制,衔接好项目招引与项目落地,协同做好供地、审批、建设、验收等环节的服务指导,推动重大产业项目在取得用地指标1年内动工建设。对计划年内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优先保障项目用地用林指标需求,支持重大项目“带设计方案出让”,实现“拿地即开工”。
点评
东莞频出疫情纾困措施,旨在推动后疫情的全市经济稳定复苏。建议产业园区运营企业应积极引导,为园区企业做好税收优惠指引服务,并协助园区内相关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减缓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压力;建议相关小微企业和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相关税收优惠的申报;建议餐饮类企业可开发除传统经营模式外的新型经营模式,如《措施》中提及的“预制菜“模式,克服传统餐饮模式的困难现状;建议商圈运营企业结合“乐购东莞”活动,积极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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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
3月31日,东莞市发改局印发了《<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工作指引》,要求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帮助东莞市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并结合东莞市实际,制定了该工作指引。《指引》中,针对每项措施的具体适用对象、适用条件、申请途径及联系方式做出了具体描述。
建议所有服务业企业重点关注,按指引进行相关优惠政策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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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细化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要求,规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与备案
3月28日,广东省发改委及广东省工信厅印发《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国家和省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有关要求,规范全省发展改革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根据《实施办法》,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省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针对项目统一代码制度的执行、申请流程、相关申请文件准备及审核、监管制度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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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
3月30日,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广东省财政厅及税务局发布《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通知如下:
一、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征缴相关税费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税费或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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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进一步做好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有关工作
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大投融资创新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积极作用,促进重点项目实施,合理扩大有效投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知》共提出10方面措施。其中,《通知》要求加大盘活存量资产力度,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打通投资退出渠道,提升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优先支持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存量项目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发挥社会资本专业优势,提升项目运营效率。
推动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探索新的投融资模式。支持企业创新投资方式方法,鼓励金融和投资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点评
建议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研究探索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可行性;此外,社会资本也可通过PPP模式盘活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政府存量项目。其他有相关项目融资需求的企业,可积极探索新的投融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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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城事业篇
东莞:推动市级国有企业加大对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力度
3月30日,东莞市印发《东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提出“五大聚焦,四大构建”,争取到2025年,东莞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创制造强市取得显著成效,国际一流的松山湖科学城初步建成,整体创新能力显著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更加成熟,创新创业生态更加完善,科技支撑产业转型升级能力显著提高,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支撑。
《规划》提出聚焦松山湖科学城,举全市之力推动共建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实施基础研究应用生态构建工程,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从以建为主向建用并举转变,联动发展高水平大学与科研院所,构建世界一流生态科学城。
同时明确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以及新能源五个重点领域,实施工业核心软件与基础软件攻关工程,为数字经济发展打造坚实技术底座。
在聚焦新动能培育,打造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主阵地方面,《规划》鼓励推动建设一批中试验证和成果转化基地。优化推广松山湖创新创业社区建设模式,支持镇街借助城市更新盘活低效空间与用地,围绕科技成果产业化需求,建设若干“载体+创新+产业”的创新创业综合体。
而在聚焦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国际竞争力创新型企业方面,则鼓励大力建设全生命周期孵化育成体系,推进孵化育成体系全覆盖,建立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孵化育成体系,加强孵化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级。
《规划》还提出通过“四大构建”,营造最优科技创新生态,包括:构建体系化引才机制,强化创新发展的人才支撑;构建营造最优科技创新生态,构建国际化科技协作网络,建设开放型创新体系;构建科技金融服务网络,开创科技创新融资新局面及构建现代科技创新治理体制。
最后在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保障方面,《规划》鼓励完善财政科技投入机制,构建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引导社会资本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推动市级国有企业加大对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力度。
点评
东莞市未来将持续聚焦与战略型新兴产业培育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建议相关创新产业园区不断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健全孵化育成体系,加强孵化服务水平,加大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培育发展的投入。特别是市属国有园区运营企业和国有科技金融企业,要提升对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水平和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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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征求2022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重大专项项目需求建议
3月28日,广东省科技厅征求《2022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重大专项项目需求》建议,旨在加强“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实现关键材料、零部件及生产工艺国产化,支撑大湾区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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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组织申报2022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软企上规模奖励项目及2022年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软企营收增量奖励项目的通知
4月1日,东莞工信局组织开展2022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软企上规模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按照成长规模分档次予以奖励。
其中,第一种资助方式及标准为一般资助标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其2021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实行补差额原则奖励,每家企业各档次合计资助不超过100万元。
第二种为倍增软企资助标准。依据《“倍增计划”专项资金资助目录》精神,企业是2022年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纳入国家统计局在库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范围、符合前述申报条件,2021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实行补差额原则奖励,每家企业各档次合计资助不超过200万元。
同日,东莞市工信局也组织开展申报2022年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软企营收增量奖励项目。支持范围为东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如2021年比2020年新增营业收入达1500万元且单年营收增幅达20%(2021年营收达5亿元的企业,单年营收增幅应达15%)的,按不超过新增营业收入部分(2021年新成立企业为当年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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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篇
东莞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3月31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计划紧抓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原则;强化产业,有保有压原则;坚持房住不炒,“一城一策”原则及集约节约,提质增效原则。
计划指标中,东莞市2022 年度拟供应建设用地总量为 785.51 公顷。本年度供应计划土地来源中,46.05%为新增土地,39.43%为存量土地,还有 14.52%为三旧改造。整体供地主要集中在松山湖片区,占比4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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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董事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