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政策速递| 新型研发机构创办或引进企业落地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最高可获百万奖励

政策速递| 新型研发机构创办或引进企业落地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最高可获百万奖励 东实集团
2022-05-26
0


产城事业篇

东莞:新型研发机构创办或引进企业落地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并经营三年以上,最高可获百万奖励


5月16日,东莞市科技局印发《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旨在规范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的认定和监管,加快推动新型研发机构提质增效,促进科技创新发展。


市财政局将从“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用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对于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新型研发机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奖励。奖励项目包括年度绩效考核奖励、孵化培育企业支持、开展技术创新支持、高端人才引进集聚支持、学术期刊创办支持等。


其中,新型研发机构创办或引进孵化的企业落地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并经营三年以上的,按照企业前三年租金支出(不含物业管理、 配套服务等费用)最高不超过50%给予每家新型研发机构奖励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落地其他市科学技术局牵头共建的创新创业综合体的参照此款执行。


其他支持政策包括二期建设支持、办公场地支持、孵化企业支持、授予成果处置权、财务自主权、柔性引才权等。


其中,在办公场地支持方面,没有自主场地的绩效考核合格以上的共建类新型研发机构,入驻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以外的,参照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标准给予场地租金补贴(相关场地租金补贴请参考《东莞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项目入驻管理及扶持办法》);在孵化企业支持方面,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内共建类新型研发机构在退出免租场地时,免租场地内孵化的企业可按照《东莞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项目入驻管理及扶持办法》(东科[ 2021 ] 28号)规定重新申请入驻, 入驻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时间按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通过后可享受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相关政策。



点评


《管理细则》的出台将有力推动新型研发机构落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东莞市科研创新水平。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是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集聚度最高的园区,社区运营方应积极完善科研技术成果转化体系及服务链条,提升对新型研发机构及其孵化企业的服务水平;充分利用创新资源集聚优势和社区政策扶持,积极协助新型研发机构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并在场地使用及资源倾斜方面给予一定支持,助力培育更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型企业。


▲扫描二维码查看《东莞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项目入驻管理及扶持办法》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东莞:总投资额10亿以上的大型制造业项目可获奖励,最高可达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


5月19日,东莞市工信局印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落实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主要用于奖励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本市制造业项目。


投资奖励资金支持范围包括项目单位经营使用的新建工业厂房及项目新购置的生产设备。

投资奖励资金支持方式和标准如下:

(一)以事后奖励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的新建工业厂房和新购置生产设备投入按一定比例进行奖励。奖励比例计算主要依据:1. 省下达本市的资金预算总额;2. 申报项目符合核算要求的新建工业厂房和新购置生产设备投入总额。


(二)申报项目在本政策执行期间各年度所获奖励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期内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


(三)投资奖励资金实行台账管理,政策实施期满后根据项目在“十四五”期间投资完成情况进行清算,对未按规定完成投资的纳入台账管理的项目所获取的奖励资金予以清算收回,具体清算办法待省出台具体指引后遵照执行。



点评


《实施细则》针对大型单体制造业项目提出了相关的支持措施,有利于大型制造业产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建议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运营方借此政策红利,针对性地引进大型制造业企业,并依托大型企业的产业集聚能力,吸引更多上下游企业进驻,形成集聚效应。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综合篇

财政部、税务总局: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自今年6月起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5月17日,财政部及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旨在进一步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公告如下:

一、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2022年6月30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二、各级财政和税务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实施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的重要意义,按照2022年第14号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和本公告有关要求,持续加快留抵退税进度,进一步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存量留抵退税在2022年6月30日前集中退还的退税政策。同时,严密防范退税风险,严厉打击骗税行为,确保留抵退税退得快、退得准、退得稳、退得好。


补充:

一、2022年第14号公告中所称“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2022年第14号公告中所称“大型企业”,是指除下述认定标准所认定的微、小、中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中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



点评


公告将大型企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申请时间从今年10月提前至今年6月,符合条件的相关大型企业可根据公告提前向税务机关提起申请以降低运营成本。相关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可继续关注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变化。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联删

供稿:董事会办公室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东实集团
东实集团(全称: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
内容 1135
粉丝 0
东实集团 东实集团(全称: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
总阅读515
粉丝0
内容1.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