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省政府"实体经济新十条"有关工作部署,根据《构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行动方案》(东府〔2018〕105 号)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扶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东府〔2018〕139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降低我市制造业企业运输成本,支持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辖下国有全资高速公路对符合条件的货运车辆试行通行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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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路段范围
实施路段范围:虎岗高速常虎段、从莞高速东莞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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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方式及时间
从2019年3月1日0时起(以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出口时间为准),在保持现行货运车辆计重收费基本费率及计费规则不变的前提下,对使用国标粤通卡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试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优惠折扣包括现行对粤通卡用户已经给予的九八折优惠,不叠加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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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对象及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货运车辆才能享受优惠:
(一)合法装载的货运车辆,具体条件:
① 根据《道路安全交通安全法》,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的机动车;
② 货运车辆证件(驾驶证、行驶证)齐全;
③ 货运车辆应遵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不能超过《超限规定》中限载标准。
(二)使用国标粤通卡支付通行费的货运车辆;
(三)货运车辆的车牌号与缴纳通行费的粤通卡上登记的车牌号一致;
(四)货运车辆未被列入我省高速公路偷逃费黑名单,无偷逃通行费行为;
(五)按全计重收费方式计算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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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01
货运车辆进入高速公路收费站,正常领取复合通行卡,不刷粤通卡;
02
到达出口收费站时,货运车辆要行驶计重收费车道,交还复合通行卡,使用国标粤通卡支付通行费(如货运车辆持有的粤通卡损坏或卡内余额不足以支付当次通行费,则不能享受优惠);
03
经核实满足优惠条件,则该车辆行经的优惠路段按照八五折计收通行费,非优惠路段按照九八折计收通行费。

温馨提示
货运车辆如对粤通卡事宜有疑问的:可致电粤通卡服务热线96533;
货运车辆如对计重收费金额有疑问的:可致电省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协会投诉热线96998;
货运车辆如对称重设备精准度有疑问的:可致电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热线123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