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认定东莞市总部企业的通知(东总部办〔2020〕1号)》,经企业申报、初审、复审、公示和集中审议等程序,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认定广东鼎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为东莞市总部企业。
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促进总部经济的集聚发展,打造具有比较优势的总部经济生态圈,加快建设国际制造业中心,促进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东莞市在2018年7月出台了《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并于去年3月制定了《东莞市总部企业认定和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根据《实施细则》,经认定为总部企业,除了可享受最高不超过1亿元的认定奖励,还可享受企业兼并重组奖励、经营贡献奖励、领军企业奖励、建设用地支持、办公用房支持、人才配套支持、发展融资支持、员工入户便利措施等十多项扶持政策。力争通过5年努力,推动总部经济发展,全市总部企业数量明显增加,规模集聚效应明显提高,以南城国际商务区、松山湖高新区、滨海湾新区、水乡新城等为代表的总部经济集聚区初具规模。到2025年,力争全市总部企业数量超过100家,培育一批广东省100强、全国500强企业。

鼎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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