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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硬核”举措68条​→来海安,很心安!

海安:“硬核”举措68条​→来海安,很心安! 凯璞庭集团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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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春风催战鼓 扬鞭正奋蹄







春风催战鼓 扬鞭正奋蹄
2月19日
我市召开
“营商环境提升年”动员大会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 省和南通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
动员全市上下
对标先进 追赶超越
努力打造营商高地
厚植兴业沃土
为建设“枢纽海安 科创新城”
提供坚强保障




市委书记于立忠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亚曦,市政协主席李春旺,市委副书记张浩等市四套班子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严长江主持会议。


▲ 市委书记于立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于立忠指出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工作,将优化营商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始终坚持企业至上,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见效,坚持效率至上,行政审批流程全面优化,坚持法律至上,法治营商环境持续完善,坚持服务至上,营商环境“金字招牌”成功叫响。


于立忠强调


优化营商环境事关发展、事关全局、事关长远。要高点定位、善作善为,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聚焦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海安市2022“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意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举措68条》,始终保持“对标第一等、争创第一流”的昂扬斗志,更大力度回应企业期盼、服务产业发展、助力民生改善,全力营造办事更方便、政策更精准、服务更贴心、群众更满意的一流营商环境,全面擦亮“万事好通·海心安”营商服务品牌。


于立忠要求


要聚焦简政放权,纵向压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横向整合,健全政务服务体系,优化服务,完善帮办代办机制,营造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要聚焦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监督,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要聚焦降本增效,千方百计扩增量、增流量、盘存量,推进供应链金融服务,严格落实国家普惠性和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帮助制造业和小微企业减轻负担,营造供给充分的市场环境。要聚焦政商和谐,打造人才集聚创业环境,大力弘扬张謇企业家精神,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营造亲商爱商的社会环境。要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考核问效,营造浓厚氛围,努力凝聚提升营商环境强大合力,紧紧围绕“南通保第一、全省争前列”的奋斗目标,坚决打好提升营商环境这场硬仗。



会议通报了全市2021年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部署了2022“营商环境提升年”相关工作;进行了海安营商环境品牌名称及形象标识揭牌仪式;宣读了全市首批营商环境观察员聘任文件。



活动现场颁发了营商环境观察员聘书。

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人行、供电公司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

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营商环境宣传短片。


海安市营商环境

优化提升举措68条


为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需求为导向,叫响“万事好通·海心安”营商环境品牌,打造省内一流、国内领先的营商环境,现结合海安实际,制定优化提升举措


一、企业开办更便捷


1.开办企业“全程无纸化、不见面”。依托企业开办“全链通”平台,利用个人扫脸获取身份信息、电子印章应用和不见面银行开户等功能,实现企业开办在线“一次身份验证、一表填报申请”,公安、人社、税务、人行、公积金等相关部门共享登记信息、并行办结业务,对各环节实行“分钟制”管理,做到开办企业“全程不见面、材料免提交”。继续开展“免费代办、免费刻章、免费寄送”服务,加强服务机构长效监管,推动海安企业开办迈入“零成本”时代。


2.实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登记。对从事一般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属于本级登记机关管辖的,不用另外设立分支机构,只需申请增加经营场所登记;创业园、产业园、孵化平台等托管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场所的,可实行“集群注册”。


3.企业场所证明“承诺即免交”。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依托公共地名地址服务平台,企业在设立、变更登记时,系统自动生成《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实现电子签名,全流程无需提交权属证明和租赁协议等场所证明材料。


4.企业变更登记“一次办”。将企业变更登记信息同步推送至税务、人社、公积金等部门;将一般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事项与税务部门个税征收整合为“一次办”,实现个人股权转让和个税征收信息自动交换;将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登记信息与后置审批部门共享联办,有效解决企业多头办、资料重复交、耗时长等问题。


5.营业执照“自助办”“掌上办”。升级“办照一体机”,将自主办照逐步向全主体类型、全业务种类、全基层网点延伸;将全程电子化登记由电脑端向手机端延伸,接入南通百通APP,实现“掌上办照”;通过数据共享、自动核验,提高审批效率。支持金融机构设立更多具备“一站式”企业开办服务能力的银行网点,让银行网点具备更多政务服务功能,将银行网点打造成惠企便民的“暖心站”。


6.实现开设便利店“一件事一次办”。整合食品经营许可、出版物零售审批、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备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等政务服务事项,打通审批业务系统,实现一表申请、一次提交、一次办结。


7.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多领域应用。开发搭建企业登记档案自助查询系统平台,支持企业利用卡片式电子营业执照和微信、支付宝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登陆海安市“企业登记档案网上查询系统”查询企业登记档案,同时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在商品房预销售、广告审批等领域广泛应用,真正实现申请人“零见面”、“零跑腿”、“随时随地、想查就查、即查即得”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


二、审批服务更高效


8.加快电子证照归集共享。梳理电子证照清单,发挥电子印章支撑作用,推行审批结果电子化,实现电子证照实时全量归集,加快部门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库的对接联通,推进电子证照在系统内共享调用,最大限度减少申请材料。(牵头单位:市域治理指挥中心)


9.一体推进“通城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海安旗舰店和南通百通APP的“通城通办”服务专栏,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横跨区域、纵跨层级“通城通办”。全域实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抵押登记等业务线上“通城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推广“长三角+”通办模式,持续梳理“海在外”“外在海”办事需求,优化服务流程,扩大“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服务圈。依托住房公积金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推动异地购房更加便捷。


10.提前介入环保服务,缩短环评审批时限。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建立项目服务协同机制,在项目招引环节给予技术分析。对企业新、改、扩建的项目环评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在完成项目立项和环评报告编制后,提前对项目环评进行技术审查;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建立环评“服务专班”,实施“点对点”服务。


11.提高进出口通关便利度。按照海关总署部署,落实精简进出口监管证件要求。进一步推广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通关便利改革,巩固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成效。积极培育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力争做到重点企业政策宣讲全覆盖,支持和帮扶具备条件的海安企业申报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积极进行RCEP政策宣讲,助力更多企业享受改革红利。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推广应用,大力推进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智能审核改革,进一步提高原产地证书办理效率。大力推进跨关区企业集团保税监管改革,支持海安进口肉类指定监管场地、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持续推进中欧班列通关便利化。


12.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审批监管简易管理。对社会投资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保留9个必办事项、4个可选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并行办理;符合本市建筑用途管理相关规定的,无需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压覆矿、气候可行性论证等评估评价工作;项目所在地已完成区域评估的,共享区域评估成果。从立项到不动产登记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13.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窗办结”。将存量房合同网签、核税缴税、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收取登记费及颁发证书等流程,按照“一窗受理、网上流转、一个环节、税费同窗、0.5日办结”的承诺实现窗口服务。将水、电、气等与不动产转移登记相关的办件数据信息通过网络实时互联互通,实现业务联动办理。


14.推行市场主体注销登记便利化。将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公示时间由45天压减至20天。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或裁定宣告破产的企业,可直接申请简易注销,无需经过公告程序。


三、项目服务更精准


15.优化项目预审制服务。大力推进重大项目全链代办服务模式,在项目招商等前期论证阶段,涉审部门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对项目产业政策、能耗强度、排放强度、投资强度、产出强度、用地规模、容积率等进行综合研判,为企业提供参考。对涉及到的审批事项,为企业提前开展辅导,生成个性化全流程项目“批前”服务清单,提高一次办理成功率,降低企业报批成本。


16.推进土地“成交即发证”。优化办理流程,规划条件研究与产业发展协议制定、勘界等前期工作同步开展,实现无缝衔接、并联推进;提前介入并联审查,土地挂牌期内同步开展意向建设单位参与的项目策划生成、合规性审查等工作,推进成交即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7.推进土地首次登记“缴费完税即发证”精简申报材料,将地块红线、出让合同、交费凭证等材料通过内部线上信息互通,土地首次登记实现“零材料”办理,缴费完税即发不动产权证。


18.提升市政道口开设及配套管线接入审批服务。审批服务由企业按照审定的规划图向住建局申请,由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现场勘查后按照相应赔偿标准赔偿后完成破路挖掘、管线开挖(牵引)、绿化占用许可、树木移植许可等审批事项。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增设道口审批专窗,做到“一窗受理”,解决市政道口审批多头跑的问题,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


19.推行“项目专员”星级管理模式。完善重点项目代办帮办工作机制,搭建智能服务平台,拓展业务受理内容,精心打造一支精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的项目专员队伍,以专职、兼职和挂职的方式,为企业选派星级项目专员,“量身定制”审批服务方案,“一对一”全程跟踪对接,实现工程领域“一站式”服务全覆盖。


20.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一证办理”施工许可。对市级重大项目,以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为核心,在项目取得用地手续、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方案审查意见)、桩基审图意见,确定总承包施工单位后,即核发施工许可证。规划验线实行即报即验,缩短办理时限。项目根据施工图审查进程自动增加施工许可范围,不再另行核发施工许可证。配套建立“容缺后补”监管机制,各类监管与施工进程同步。


21.试行项目实质性开工保障机制。土地挂牌前,由项目服务单位凭用地预审和规划意见,办理红线外市政公用、道路绿化占用、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事项,代拟摘牌企业预先交付相关费用(除按规定应由市政公用单位承担的费用外),推进项目拿地后即实质性开工。


22.深化数字化联合审图。提升审图时效性和便利度,按照统一标准建设“互联网+数字化审图系统”,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其他相关业务系统相互联通;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予以豁免审图,强化事后监管;大型工程自图纸受理至完成技术性审查的时间压缩在10个工作日(不含施工图设计修改时间和审图机构复审时间)。


23.优化质监安监服务。调整完善质监安监服务流程,在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及时开展首次质量安全现场服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并联办理。


24.推进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构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一窗受理、一家牵头”工作机制,探索分段联合验收、并联验收和预验收改革。通过协调配合、联合踏勘、容缺受理、跟踪督促、限时办结,提高审批效能,缩短验收时限,提升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效率。


25.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压降电力接入时长,将高、低压客户用电报装环节分别压减至3个、2个。打通市工改系统与供电业务系统,企业在办理立项或者涉及供电报装时可将项目基本信息推送至供电业务系统,实现办电“一键审批”。降低企业电力接入成本,对2021年3月1日后通过出让或划拨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项目申请用电,按照“政企共担”原则,电力外线工程电气、土建部分分别由供电企业和属地政府承担,无需用户出资,其中:低压小微企业电力接入工程全部费用由供电企业承担;新建居住区电力接入工程全部费用由政府承担;除新建居住区以外的电力用户接入工程由供电企业承担电气工程投资,土建工程由属地政府负责投资建设。深化“海电速办”服务品牌建设,打造开门接电示范区。严格管控计划停电,统筹各类停电需求,积极推进不停电作业,进一步提升区域供电可靠性,确保停电范围最小、停电时间最短、停电次数最少。


26.提升供水服务水平。加快智慧水务平台建设,推进“一站式”办理接水业务。推广用水报装系统与工改系统对接,实现用水报装系统与工改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持续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所有事项统一在报装系统办理,将流程精简为申请受理、方案编制、通水验收三个环节。充分缩减供水接入时长,申请后0.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受理并在报装系统上传,具备接水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通水。强化先期介入,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对接,通过主动服务、提前介入,积极主动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工作,服务企业发展。用户取得项目批复或许可备案后,即可提交接水申请。清理供水行业收费,确保用户不再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27.提升供气服务水平。深化“互联网+”服务,利用企业平台、微信公众号、服务热线等途径搭建燃气接入“绿色通道”,实现供气接入“一站式”受理,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充分缩减供气接入时长。推广用气报装系统与工改系统对接,实现用气报装系统与工改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清理供气行业收费,确保用户不再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惠企便民更贴心


28.加快完善自助设施服务功能。推进政务大厅智能化应用,将自助服务大厅终端设备与一体化平台联通,在自助服务终端完成PC端事项申报、填表功能等政务服务,实现办事指南查询、自助申报、材料打印等功能,提供不动产登记、社保、公积金、医保查询打印等公共服务,并向基层延伸,提供“不下班”“家门口”的政务服务。推进公安、医保、公积金等移动应用,接入江苏政务服务APP、南通百通APP,实现更多服务“掌上办”。


29.畅通掌上网上开票渠道。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率先试点江苏税务APP掌上代开发票功能。重点做好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个人的宣传辅导,使更多的纳税人熟悉并通过江苏税务APP代开发票、办理涉税事项。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辅导全市所有新办纳税人会开具、能开具,可开具电子专票比例80%以上。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发票免费邮寄服务。


30.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新增对部分严重失信行为和破产重整企业的纳税信用修复业务,满足条件后企业可申请及时挽回信用损失,通过“银税互动”助力企业获得免抵押、免担保的纳税信用贷款


31.压缩退税办理时长。除低分类等级企业外,推行出口退税“快审快核快退”和“一月多退”。符合退税条件的,全市正常平均出口退税时长不超过4个工作日,其中一类出口企业不超过2个工作日;增值税留抵退税时长压缩至6个工作日;全市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退税正常户平均处理时长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


32.精简涉税资料报送。在办理税务登记、行政确认、税收减免等依申请税务事项应提供证明材料时,按税法规定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策明确的小额地方税税收优惠推行“免填单”退税。


33.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向上争取不少于40亿元的央行政策资金投放海安地区,运用政策资金精准支持我市涉农、小微企业,确保企业充分享受货币政策红利。加快供应链金融示范区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断丰富供应链金融生态体系,助推各行各业强链补链、畅通循环,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企业融资效率。推动省、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扩面增效,响应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全力做强科技支行服务特色,为更多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授信。适时增加风险补偿资金规模,持续做大“苏科贷”“科创贷”“小微贷”信贷规模,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源投向实体经济。落实账户服务收费减免或折扣优惠政策,全面取消收取支票工本费、挂失费,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工本费、挂失费,降低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收单服务费,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


34.降低企业资金周转成本。切实发挥融资担保公司、惠业转贷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联合融资作用,推动加强与各银行机构的横向联动,有效提升各类审批流程,做到见保即贷、见贷即转。推动财政资金和优质建筑业企业共同出资,持续增加惠业转贷公司注册资本金,缓解小微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切实降低企业资金周转成本。建立房地产行业信用评价运用体系,实现差别化管理,适度放宽优质信用房地产企业预售许可、预售资金支取等监管条件。


35.助力企业股权融资。进一步畅通区镇和部门上市挂牌帮扶机制,推动企业用好南通百通APP等渠道,积极发布股权融资需求。积极开展“江海创投行”专题路演海安专场活动,点对点帮助企业对接更多机构资源。快速响应企业股权融资需求,5个工作日内反馈融资建议。


36.深化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按照市县一体化要求,配合南通市审批局全面推行交易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接入南通百通APP,网上办理率达100%。拓展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功能,建设无人值守开标、智能辅助评标、全程电子见证的“不见面”交易体系,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不见面”交易可办率超95%。


37.创新公共资源服务举措。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免收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深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服务,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为企业提供投标担保服务金额超6亿元。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审查流程、细化审查内容。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投诉举报当日受理、7个工作日内回应,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打造规范高效的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监管平台,实现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运行、规范化管理、透明化交易、常态化监督,持续优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


38.增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竞争力。对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预留30%以上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采购在合同中约定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预付款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评审中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优惠扣除,对政府采购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的中小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


39.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护企行动。运用市特设智慧监察平台,及时对全市近5000家特设相关企业进行管理,推动特设企业开工告知、报检缴费、使用登记等线上流转。实施特种设备生产企业质量提升工程,开展“质量会诊”式监督检查,筑牢安全防线。实施电梯检验检测改革,科学调整电梯检验周期,降低企业负担。优化特种设备不见面审批平台,推动作业人员报名、受理、审核、发证以及真伪查验等环节实现全程线上办理。


40.提高人才供给与企业需求“匹配度”。通过定期入企调研、发布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梳理制定用人单位“人才需求清单”,同时密切联系省内外各大高校,精准掌握高校专业分布情况,提升人岗匹配度,为重点规上企业提供点对点定制化服务。对有特殊人才要求或引才需求量较大的单位提供一对一跟踪对接服务,针对性提供相关单位、高校的联系方式,切实保障重点产业人才需求。


41.提供多元化企业人才解决方案。优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一体化服务。以深化校企合作为切入点,常态化开展“千企进校园”、“百所高校行”赴外招聘活动,开展校园专场宣讲会推介海安市情、人才政策及企业需求。线上持续推广“引才引智直通车”广泛使用,充分利用“引才引智直通车”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企业招聘信息。实施青年人才集聚,开展“高校学生处长海安行”活动,充分发挥高校创新创业指导员及“科技镇长团”成员作用,输送外地大学生来海工作。积极组织开展“高校学子看海安”活动,激发学生来海就业创业的热情。利用新媒体通过网络直播方式直播带岗,吸引更多青年人才来海就业创业。


42.引导企业与本地职校院校开展对接。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力度,促成更多海安名优企业与黑龙江工商学院、南通理工学院对接,打响“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上湖创新区实训基地”品牌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输送更多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深入实施“学子归巢”行动,组织高中毕业生与我市重点企业签订“学子归巢”委托培养协议,鼓励、引导海安籍学子回海发展。


43.优化人才“一站式”服务机制。加大“人才强市36条”政策宣传力度,优化人才项目落户海安服务流程,及时兑现人才生活津贴、落户补助、购房补贴等各类人才政策。丰富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功能内涵,做到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让数据多跑路、人才少跑腿,努力为招才引智工作提供全流程服务支持。全面开展资料收集、审核、汇总、上报、人才公寓申购申租以及到龄推迟退休申请备案等各项服务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经本人申请和单位同意,报人社行政部门备案后即可推迟退休,推迟退休的时间最短不少于一年。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吸纳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且已办理退休手续的超龄人员,并按规定缴纳从业伤害保险的实施超龄人员从业伤害保险补贴政策。


44.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建立人才荣誉制度,每年评选“海安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增强人才荣誉感。对符合条件的青年和人才提供“海安英才”一卡通服务,提供包括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服务内容。组织做好省“双创计划”、市“江海英才计划”和我市“海安英才计划”申报指导工作,服务企业人才项目。建立人才健康档案,高层次人才和对海安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享受医疗“绿色通道”服务。


45.推出服务企业用工奖补政策。贯彻落实《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根据年度劳动力引进活动开展情况及实际工作成效,每年给予劳务基地3-10万元基地建设运行费补贴,同时对基地组织当地劳动力初次到我市工业企业就业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奖励;积极引进培育人力资源公司,运用市场化举措缓解企业急需用工,人力资源公司单次组织10人以上市外劳动力,初次到我市工业企业稳定就业且由该人力资源公司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奖励;鼓励工业企业自主招聘市外户籍人员初次来海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给予招聘补贴1000元/人。


46.强化企业人才“一老一小”健康保障。对在海就业职工家庭中的老人、子女,按照自愿原则,免费开展流感、肺炎等预防接种;为65周岁以上老人提供一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并纳入家庭医生特定签约对象;为适龄儿童免费提供牙齿窝沟封闭、近视防控等保健服务;对有婴幼儿托育和老人照护需求的,优先安排入托或入住护理院。


47.强化人力资源保障。鼓励各类人才来海就业创业,加强劳务合作基地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陕西略阳、云南宁蒗、广西东兰等示范劳务基地的作用,打造10家具有海安特色、长期稳定高效的劳务合作,放开外省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限制。开展特色专场引才活动,组织名优企业前往外省市开展人才对接推介、高校毕业生招聘专场活动。利用寒暑假举办“情系家乡、回报桑梓”专场招聘会。常态化开展赴外招聘活动,全年组织约600家(次)企业举办不少于30场招聘活动,累计提供不少于6000个毕业生就业岗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安排入学,享受“同城待遇”。


48.全面落实科技创新政策。充分发挥市科创委“总牵头”作用,进一步加强统筹配置创新资源的能力,全面推动“1+13+1”科创政策体系落地,完善本级科技奖励政策,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引导各类优质要素向重点项目、重大平台和重要成果倾斜,重点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技术成果。充分发挥“服务企业科技行”作用,进一步扩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覆盖面。


49.完善营商环境“观察员”工作机制。公开选聘营商环境“观察员”20名,针对营商环境中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机制,提升服务质量。


50.优化惠企政策平台。整合海安“政策通”平台,在“我的海安”APP上开辟惠企政策直达平台,充分发挥平台的信息资源汇聚、政策宣传解读和管理兑现服务功能,实现线上线下联动。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对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惠企政策,简化申报手续,加快实现“一次申报、快速兑现”。建立重点工业企业“白名单”制度,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等方式开辟服务“绿色通道”,进一步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指导项目资金申报、保障资源要素需求,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51.保障项目环境资源要素。通过实施减排工程、园区限值限量管理和重点行业绿色发展,挖掘总量潜力,建设总量调蓄池,将资源要素统筹优先用于绿色低碳、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及市级以上重大项目。对需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省、市级重大项目,在不涉及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前提下,可采取审批承诺制,承诺在项目投产前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及确定指标来源后可以先行建设。


52.提升12345热线办理效能。全面提升12345热线智能化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归并热线服务模式向“7×24”转变,实现网络渠道实时提供率95%以上,电话座席15秒接通率95%以上,服务代表满意率95%以上;办件按时签收率90%以上,按时办结率90%以上,综合满意度90%以上;市县标准化服务协同和数据交换率100%,全媒体在线服务提供率100%,政务服务网服务专席全市覆盖率100%。


五、市场监管更温情


53.开展企业质量提升“一站式”服务。积极开展质量提升综合实践,引导优质龙头企业积极申报各级质量奖,组织首席质量官(质量负责人)培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弘扬质量文化。依托质量合作社,开展产品质量提升、管理质量优化的实践活动。


54.畅通知识产权预审维权通道。建立区镇、市两级专利预审机制,通过区镇和市两级公务邮箱统一受理提交南通保护中心快速道的专利申请,对申请方案内容、代理机构、代理人进行形式审查,确保提交到南通保护中心专利申请质量。进一步细化中国海安(家具)快速维权中心建设方案,形成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


55.提供知识产权“全链式”服务。打通关键环节,为企业提供专利商标查询、许可转让备案、质押融资需求登记、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等“全链条”服务。开辟知识产权融资绿色审批通道,确保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高成长企业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授信审批和专利质押登记。


56.严查重点领域涉企收费违规行为。开展涉企收费检查,严查行业协会商会、商业银行、水电气暖、交通物流、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不执行国家减免优惠政策、借助行政权力搭车收费等违规行为,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市场主体轻装前行。坚持有举报必查,接到举报后当日受理、7个工作日内回应。


57.设立重点企业打假维权中心。加强部门联动,强化与公安部门信息共享,开展打假专项行动,加强侵权行为执法打击,重点打击商标侵权产品,提高执法效能,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响应投诉举报。公布打假维权投诉举报渠道热线,加强12315平台动态分析和线索排查,及时核实侵权行为,为重点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58.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健全首违不罚、免罚轻罚、不予实施强制措施、责令停业停产报备、“白名单”等重点企业立案审批五项制度,对证照管理、产品质量、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11个领域85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免罚轻罚。推行企业信用不见面“云修复”“掌上办”。健全信用预警提示和修复提醒机制,主动唤醒企业尽早重塑信用。加强对商品房及项目配套设施质量监管,提升房地产行业竞争软实力。


59.创新“信用+双随机”融合监管模式。实施分类分级“精准查”、内部整合“一起查”、部门联动“一次查”的融合监管,实现对诚信守法企业“非必要不干扰”。推进远程管控、移动监管、预警提示,实现对企业检查“非必要不现场”。涉企检查频次下降40%,其中重点企业降幅50%以上。加强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优质供应商体系。


60.建立企业环境监管豁免清单。对重点优质企业建立“体检”制度,对企业进行面对面精准指导,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企业清单,实施差异化管控,符合条件的企业、工地纳入豁免清单,免予执行应急停限产等管控措施。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对违法风险进行监测预警,实现环境执法精准化。


61.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服务。针对执法检查所列问题,监察执法人员主动提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醒清单”出具整改建议,组建各行业领域安全人才组建专家库,通过执法回访,为有需求企业全面分析、排查、研判、管控安全风险辅以专业技术支撑。


62.试行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对作出诚信承诺的重点优质企业,试行差异化监管,对诚信度较好、风险较低的企业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强化主动指导和积极引导,督促企业纠正不规范问题。


六、法治服务更规范


63.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宗旨意识和执法为民理念,切实改进行政执法机关作风,提升行政执法文明程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推行柔性执法和说理式执法,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违法行为的检察监督,积极运用“产业链+法律服务”及企业合规治理等方式,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64.依法严格保护产权。在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中,依法准确界定责任财产范围,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加强涉企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危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缴被侵占、被挪用的财产。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建立超标的查封、乱查封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执行工作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65.推进全域诉服改革。对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网上立案申请,一般当日予以处理反馈,3个工作日予以处理。统筹线上线下各类诉讼服务事项,实现立案、申请、查询、咨询等服务“全市通办、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在区镇建立“支云e站”,为群众提供“家门口”诉讼服务。


66.创新破产案件审理机制。打造府院联动海安品牌。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实现市场资源更有效配置,有效地解决破产中衍生的社会问题,协调解决办理破产中的困难,健全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充分发挥企业破产制度功能,积极运用预重整、重整、和解等手段帮助有价值的企业获得再生。


67.提高执行工作效果。简易案件3个月以内执结,复杂案件6个月以内执结,有财产拍卖案件12个月以内执结。执行案款到账后,无争议的一律在15个工作日以内发放到位。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于3个工作日以内删除失信信息。


68.平等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妥善审理股东知情权、股权转让、公司决议、公司解散、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等公司纠纷案件。定期发布涉中小投资者权益典型案例,发挥示范效应、引导依法维权。全面推进企业刑事合规建设,完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涉案企业合规工作规程等规范化文件制定,确保企业合规工作系统有序推进。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制度,成立企业合规监管委员会,统筹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工作,推动企业合规依法开展。协助企业建立完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提升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做强建筑业服务中心,积极解决建设施工领域涉法涉诉问题,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来源:海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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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璞庭集团是国内深耕区域产业经济多年的专业服务商。集团通过构建产业投资和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体系,为地方政府的产业导入和产业升级提供服务。集团主动管理的基金累计规模已突破百亿,完成地方政府项目导入和项目服务数百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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