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全市上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各项风险挑战,经济运行“稳中加固、稳中有进、稳中提质”,构建新发展格局取得新成效,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顺利实现 “十四五”和现代化建设良好开局。
初步核算,全年全市生产总值11026.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9%,增速高于全国(8.1%)、全省(8.6%)0.8和0.3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6.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485.0亿元,增长4.5%,两年平均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5357.9亿元,增长9.8%,两年平均增7.1%;第三产业增加值5184.0亿元,增长8.3%,两年平均增长6.7%。
附注:
(1)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2)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5)货物进出口数据来源于南通海关;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金融存贷款数据来自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生猪存栏出栏、能繁母猪存栏、居民消费价格、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南通调查队;水产品产量来自市农业农村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市统计局。
(6)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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