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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穗人员”指的是?
没有本市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人员
“穗府36号文”所称的来穗人员是指没有本市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人员。
根据“穗府36号文”,来穗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所在街道(镇)或者社区(村)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
什么情况需要登记?
外地人借住、寄住,房主也要报到
这并不仅仅是来穗人员自己的事情,房东、招人单位等都有义务向街道报告来穗人员的个人信息。
“穗府36号文”要求,房屋出租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没有房屋租赁关系但以借住、寄住、直接受雇等方式容留来穗人员居住的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代管人应在来穗人员入住后24小时内登记来穗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基本信息,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街道(镇)或者社区(村)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报告来穗人员基本信息,督促来穗人员按规定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招用来穗人员的,应当督促其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有自用集体宿舍的单位应当自来穗人员入住本单位集体宿舍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街道(镇)或者社区(村)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报送来穗人员信息。
什么情况不需要登记?
来穗旅游、出差、治病不需登记
来广州旅游、出差、治病、开会等人是否需要3个工作日内登记信息?对于上述若干种情况,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回应说:“来旅游观光等是不需要登记的,这是有明确的界定。”
如果不及时登记会怎么样?
尚未明确规定如何处罚
“穗府36号文”并没有明确指出,非本市来穗人员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没有进行信息登记如何处罚。
但“穗府36号”文称,房屋出租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没有房屋租赁关系但以借住、寄住、直接受雇等方式容留来穗人员居住的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代管人,用人单位,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物业服务企业,违反上述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具体如何实施?
本周将会公布实施细则
今年4月,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方面曾向媒体通报,近10年来,广州来穗人员总量逐年增加。广州市来穗人员信息系统登记在册的数字显示,截至去年12月31日,广州市登记在册的来穗人员有686.7万人。按照一定漏登率计算,广州实际居住流动人口为837万人左右,而广州常住人口为832万人。
具体如何加强来穗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明确,下一步会有配套的细则出台,并且有相关的实施方案,最快有望本周向媒体和社会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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