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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365”第47天:现金价值的概念与妙用

“消保365”第47天:现金价值的概念与妙用 太平洋寿险广东分公司
202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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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价值的概念与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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铛铛铛铛,保险科普小能手洋洋上线了。

经常会有小伙伴问洋洋,购买了长期险之后,如果保单不想要了,究竟能拿到多少退保金呢?

其实啊,在保险合同约定中,退保金的多少跟“现金价值”关系非常密切,那什么是现金价值?现金价值究竟有什么作用呢?

让洋洋我来讲一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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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金价值”的含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七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即现金价值可以理解为,投保人犹豫期后解除合同时可以拿回的钱。只有长期险才有现金价值,比如重疾险、寿险、年金险等;短期险,比如交一年保一年的医疗险、意外险等,往往是没有现金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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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价值的妙用

投保人在向保险公司申请解除合同时,能退回来的钱,是现金价值的最大作用,此外还有几个用处:

1.保单贷款

部分保险产品会有保单贷款条款,保单贷款额度由保单现金价值决定,一般可以贷现金价值的80%。不过,是否有“保单贷款”功能、贷款比例的多少,各保险公司会存在一定差异,具体以产品条款为准。

2.减额缴清

当投保人不想继续缴纳保费,又不想失去保险保障时,可将当前保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一次性抵交保费,保额要根据现价多少进行降低。

3.转换年金

有些保险具有将保单现金价值一次性趸交转换成年金保险的功能。比如有些重疾险,到被保人60岁时,未发生重疾赔偿,这时投保人可以选择将保单的现金价值一次转换为年金,原合同终止。

4.保费垫交

部分保险条款会有一个保险费自动垫交条款,投保时投保人选择保险费自动垫交的,分期支付的保险费在超过宽限期仍未支付时,若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的余额足以垫交应支付的保险费及利息,将以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的余额垫交应支付的保险费及利息,以此来维持保单合同效力。

上述四点妙用,均以各保险公司产品条款为准,是否有此功能,如何履行此功能,不同公司条款描述各不相同,必要时可拨打保险公司电话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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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东莞中支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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