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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你我同行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你我同行 太平洋寿险广东分公司
202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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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




电信网络充实我们生活的同时,也暗藏了种种“危机”,诈骗分子花样多,诈骗手法也在“与时俱进”。为了更好地防范和应对骗局,提供安全屏障,2022年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从根本上与制度上预防、遏制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 筑牢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治防火墙。下面我们通过一则案例来认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吧~


基本案情



邓某辉

小林呀,哥最近实在缺钱花,所以想了个招儿捞钱,你要不要跟哥一起干呀?

林某明

好呀好呀,我也缺钱缺得很!辉哥你快说说~


邓某辉

是这样,我已经买了一批个人信息,计划给他们拨打电话,让他们猜猜“我是谁”,用你我那三寸不烂之舌让他们以为我俩是他们的熟人,然后从他们那里“借”点钱花花~老弟,你看怎么样?现在万事具备,只差一些电话和电话卡了。


林某明

辉哥,妙哇~这简直就是为我们量身定制的赚钱“法宝”~咱们现在就去买手机、电话卡,早点开张!


邓某辉

好!好兄弟!走!

邓某辉、林某明犯罪事实

2018年5、6月份,邓某辉、林某明共谋采用“猜猜我是谁”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二人共同出资,购买手机、电话卡等作案工具,纠集陈某、张某等人,利用邓某辉购买的涉及姓名、电话、住址等内容的公民个人信息,拨打诈骗电话,让被害人猜测自己的身份,当被害人误以为系自己的某个熟人后,被告人即冒充该熟人身份,编造理由让被害人转账。2018年6月至8月,邓某辉等人采用此种方式大量拨打诈骗电话,骗取被害人罗某某等五人共计39.2万元。案发后,从邓某辉处查获其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39482条。

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辉、林某明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采用冒充熟人拨打电话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邓某辉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还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在共同犯罪中,邓某辉、林某明等人均系主犯。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以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邓某辉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五千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明等人七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温馨提示



“三保持”

一要保持高度警惕,对于打电话、发微信自称“是某身份”的人员,不能盲目轻信;

二要保持沉着冷静,听到亲友发生事故、财产损害等紧急信息,不能惊慌失措;

三要保持清醒头脑,看到中奖、领红包、超低价、超高薪等好信息,不能贪图小利。

“三务必”

一是务必多留心疑似电信网络诈骗信息,可通过拨打官方电话、官方网站查询、与亲友讨论等方式核实确认信息真伪;

二是务必多学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并及时提示家里的老人、小孩,共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三是务必及时寻求帮助,一旦发现可能遭遇电信网络诈骗,要尽快拨打110报案,并准确提供骗子的账户、账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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