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也日益丰富。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也利用保险的名义进行欺诈活动,给保险消费者带来经济损失。希望消费者认清诈骗手法,时刻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016年至2020年间,个人保险代理人朱某以某保险公司业务员的名义,谎称其为他人办理缴纳某保险产品保险费和帮助办理保险理赔报销的名义,向庞某等9名被害人收取保费等共计14万余元,后并未给保险消费者缴纳保费或帮助办理保险理赔报销,而是将收取的费用全部用作个人偿还网络贷款、信用卡和日常开销挥霍。
法院判决,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保险费、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规定,“保险销售人员不得接受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委托代缴保险费、代领退保金、代领保险金,不得经手或者通过非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本人账户支付保险费、领取退保金、领取保险金”。购买保险时,切勿将保险费转至营销员个人或其他私人账户!
一
注重保护个人隐私
在办理各项保险业务时,应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对保险公司的上门服务人员,应通过查验其执业证书、拨打客服电话等形式验证其身份。不将保险合同信息泄露给身份不明的人员。不泄露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号码等重要个人信息。
二
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业务
如需办理保险业务,要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切不可盲目听信“熟人介绍”等措辞。尤其是投保,如对投保过程不清楚,可到保险公司营业厅或拨打保险公司服务热线进行咨询。要按照保险公司规范程序办事,熟人不一定好办事,甚至有可能是诈骗犯的“套路”。
骗术陷阱无孔不入,保险消费者需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及时识别欺诈陷阱,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