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对接信托服务(四)
投保人主体变更指引
一、申请资格人
原投保人、新投保人、被保险人共同申请
二、办理渠道
仅限线下办理:
1.原投保人、被保险人、信托公司代理人柜面亲办
2.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上门办理(由分公司视情况确定)
三、应备资料
1.原投保人、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如信托公司委托投、被保险人以外的其他人代办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2.变更申请书及信托公司委托书(申请书背面有委托书,信托公司委托其员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或其他人代办),均需加盖信托公司签章
3.信托合同信息告知函或保全变更通知函或信托合同关键页(客户提供)
4.投保人主体变更为信托公司时,需识别信托受益人信息,登记受益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可在保全变更通知函或信息告知函或信托合同关键页中提供信托受益人信息
5.核保要求的其他资料(如转核核保有要求时提供)
四、温馨提示
1. 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须由原投保人、被保险人签字和信托公司签章同意
2. 被保险人为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或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新投保人仅限于被保险人父母,新投保人不可变更为信托公司
往期回顾 | 保全对接信托服务(一):信托服务设立标准
往期回顾 | 保全对接信托服务(二):身故受益人变更指引
往期回顾 | 保全对接信托服务(三):生存金受益人变更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