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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365”第1084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增强防骗反诈能力

“消保365”第1084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增强防骗反诈能力 太平洋寿险广东分公司
2026-03-04
3

消保365

金融知识教育宣传

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增强防骗反诈能力

近年来,各类涉金融诈骗案件频发。不法分子利用部分群众金融知识不足、风险防范意识薄弱等弱点,以“安全转让”“清退回款”“官方处置”等名义实施诈骗,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广大金融消费者需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提升识骗、防骗、反诈能力,切实保护个人信息与财产安全。



01

常见诈骗手法及案例

1

伪造官方文件实施诈骗



不法分子冒用监管部门、正规金融机构名义,通过短信、快递信函、社交软件等渠道,向消费者发送“金融产品安全转让”“亏损产品官方处置”“指定平台登记回款”等虚假文件及信息,诱导消费者进入仿冒“官方渠道”登记信息。

待消费者填写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后,不法分子即以缴纳保证金、手续费、解冻费等为回款前提,骗取消费者资金。

案例1



王先生曾购买的理财产品出现兑付困难,不久收到印有“金融监管局”字样的信函,称可通过“官方通道”办理清退回款。王先生按要求登记信息后,对方要求先缴纳3000元“登记保证金”才可回款,王先生转账后发现对方失联,才意识到遭遇诈骗。

2

以“代为处置”为名实施诈骗



不法分子抓住消费者“快速回款、减少损失”的心理,谎称可代为处置亏损金融产品,与消费者签订“代处置协议”“安全转让协议”,要求提前支付“代理费”“服务费”,或以低价收购、抵押房产等资产为条件实施诈骗。

不法分子在收取高额费用后便失联跑路,导致消费者财产遭受二次损失。



案例2



李女士投资的项目长期无法回款,一自称“专业处置机构”的人员联系她,承诺可全权代理追回资金,双方签订协议后,李女士按要求支付5000元“代理费”。此后对方以“流程受阻”“需补交费用”等理由反复索要钱财,最终彻底失联,李女士不仅未追回投资,还额外蒙受损失。



3

虚假收购导致信息泄露及征信受损



不法分子以“高价收购闲置/亏损金融产品”为诱饵,骗取消费者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验证码等核心身份信息。

随后利用消费者信息办理网贷、信用卡套现,或低价收购消费者产品,导致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名下莫名负债、征信严重受损。



案例3



    张先生接到“高价回收理财份额”的电话,对方要求提供身份证照片、银行卡信息及短信验证码完成“过户”。几天后张先生收到银行还款提醒,才发现被人冒用身份办理了网络贷款,不仅财产受损,个人征信也留下不良记录。



02

风险防范提示

为切实维护自身信息安全与财产权益,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做到以下几点:

1. 精准识别,识破诈骗套路

对陌生短信、不明信函、非官方链接及文件,务必仔细甄别真伪。无法确认时,主动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官网、客服热线或监管部门公开渠道核实。监管部门不直接办理金融产品业务,不与消费者直接发生资金往来,凡以“监管名义”要求转账、缴费的均为诈骗。

2. 严控信息,严防泄露风险

不随意点击陌生链接、不下载非官方APP、不向陌生主体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不随意签署不明协议,从源头降低信息泄露与被冒用风险。

3. 依法维权,坚守官方渠道

金融消费发生纠纷时,通过与金融机构协商、向行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拒绝相信“第三方代办”“内部渠道回款”等虚假承诺。

4. 及时报案,全力止损挽损

一旦疑似被骗或发现诈骗线索,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保存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协议文件等证据,积极配合调查,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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