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广东省高速路车型收费标准调整。

广东省高速路车型收费标准调整
各位司机大佬注意了!6月26日00:00开始,广东省高速公路将按全国统一标准,对车型分类计费,同时对货车全部实行计重收费。这次收费调整不是完全的升价,而是有升有降,大部分小车的通行费用还是不变。车型分类调整后,车头高度小于1.3米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仍是一类车,收费保持不变。车头高度大于或等于1.3米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由原二类车下调为一类,收费额将下降1/3。
仅一种车型的收费会上升
车型分类调整后,客车收费水平基本持平,大部分客车收费金额保持不变,但也有部分客车因车型归类的不同,导致车型分类系数发生变动,会出现收费金额“有升有降”的情况。作为平时使用最多的小轿车来算,大部分都是收费不变的。如果你的小车是7座以下的,那么就不用变。如果你的小车是“车头高度小于1.3米,座位数大于或等于8”,那么就要由原一类车上升为二类车。上调为四类车的40座以上大型客车实施降档收费,即按三类车收费。也就是说,只有一种车型的收费会上升。
货车完全实行计重收费
广东省之前实施的是“车型+计重”的组合式计重收费模式,即是对车辆正常装载部分(含超限30%以内)按车型分类进行收费,对超限30%以上部分才按重量进行加收。完全计重收费是以实地测量的车货总重量为依据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不含委托高速公路代收的普通收费公路通行费次票),收费标准以元/吨·公里为单位。
哪些车型的收费有变化?
答:车型分类调整后,客车收费水平基本持平,总体略有下调。大部分客车收费金额保持不变,但也有部分客车因车型归类的不同导致车型分类系数发生变动,会出现收费金额“有升有降”的情况。主要变化如下:
上升的有:车头高度小于1.3米,座位数大于或等于8的小轿车由原一类车上升为二类;40座及以上的大型客车由原三类车上升为四类(但收费时降档仍按三类车收费)。
下调的有:车头高度大于或等于1.3米的,但座位数小于7座的面包车和小型客车由原二类车下调为一类,单车收费额下降1/3;2轴6轮,10座及以上、19座以下的中型客车,19座大型客车由原三类车下调为二类,单车收费额下降1/4。
另外,接接粉丝爆料:
虎岗高速公路最近发布通告:虎岗高速公路虎门至常平段自2015年6月23日至9月30日进行局部路面维修,施工期间部分路段才去单幅半封闭边通车边施工的方式进行施工,为避免路面施工对您的出行造成影响,请广大司乘人员合理选择出行路线。
维修路段涉及五点梅、大岭山、松山湖、常平等路段,涉及面广。而且施工期间部分路段采取单幅半封闭边通车边施工,本来虎岗高速平时就车多,一施工塞车是再所难免了。
而且施工跨度达3个月,大家尽量避开吧。不然到时堵在高速上,有你好受的!

来自:东莞阳光网、我们的东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