坂田8·19火灾事故6名责任人被刑拘
深圳城事深圳晚报陈章琦 崔晓丹2016-08-24 07:57
深圳晚报讯(记者 陈章琦 崔晓丹) 坂田一工业区上周深夜突发大火,大火3个小时后才被扑灭,幸无人伤亡。昨日,龙岗警方公布了火灾的调查结果,起火原因为电池厂将次货电池放门口放热所致,事故中5家企业6人涉案被警方刑事拘留。
龙岗警方通报称,8月19日22点16分,宝岗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坂田街道雪岗南路有工厂着火,火灾现场位于坂田街道雪岗南路1065号雅苑工业园内单层铁皮房的鼎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某兴,男,41岁)。现场出动消防车10余台,明火于2016年8月20日1时许被扑灭,现场无人员伤亡。
经初步调查,象角塘合作股份公司于2016年承租给雅苑工业园,雅苑工业园内入门的右边是一栋铁皮棚单层厂房,鼎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租用其中约200平方米。该能源科技公司主要从事分装纽扣锂电池,分装过程中将次品电池混合倒入塑料桶内并堆放于公司门外,门外堆放的纽扣电池堆放热起火之后,逐渐蔓延引燃整个铁皮厂房,后波及旁边的雪岗南路148号A栋厂房,造成该栋楼房2至7楼局部过火,涉及的企业有14家,过火面积约78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正在调查中。
经调查,该起火灾事故中,鼎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陈某兴、雅苑实业有限公司法人孙某刚、雅苑实业有限公司副总柯某武、象角塘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刘某坤等4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创涛俊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贾某志、深科特有限公司法人陈某生等2人涉嫌以其他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上述涉案人员已全部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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