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日前从东城人力资源部门获悉,凡属东城户籍的“3545”就业人员(即女性35-39周岁,男性45-49周岁),符合条件者可领取工资差额补助、特定困难人员就业补助,申请日期将在本月31日截止,需要办理的东城户籍居民请抓紧时间到东城所属社区人力资源服务站办理。
据了解,从今年1月起,针对东城户籍的“3545”就业人员(即女性35—39周岁,男性45—49周岁),在东城辖区范围的全日制岗位上就业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个人月工资总额高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且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以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作为比对标准,给予最高280元/月的工资差额补助。
同时东城人力资源部门提醒,东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由原来的3004元/月调整为3489元/月。从2016年7月1日起,工资差额补助比对标准为3489元/月。凡符合调整后标准的人员方可申请该补助。
另外,今年同步实施的东城户籍特定困难人员就业补助也将在本月31日截止申请。特定困难人员须符合享受一定条件,并在东城街道的全日制就业岗位上实现就业,月工资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符合一定条件的法定年龄内的东城户籍特定困难人员,每工作满一个月,给予就业补助金500元。

新闻链接1东城特定困难人员就业补助对象条件说明
自2016年起,在东城街道的全日制就业岗位上实现就业,月工资在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以上且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东城户籍劳动力:
1.享受城市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2.享受低保边缘待遇的人员;
3.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
4.退役士兵(服役前是东城户籍);
5.需赡养、扶养、抚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家庭成员;
6.单亲家庭,且为子女监护人:有子女未满18周岁的或子女已满18周岁,仍在学校就读的;
7.刑释解教人员;
8.戒毒康复人员。
新闻链接2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和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东莞企业职工(全日制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
东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3489元(2016年7月1日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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