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乡村将吸引越来越多的投资。
近几年一些企业家投资农村和农业已经显露出资本下乡的端倪,随着政策鼓励、地方政府推动,以及与之配套的制度完善,资本下乡的趋势必将越来越明显。
对于缺乏资金的农村来说,资本下乡无疑是一件好事。近百年来,由于城乡差距的存在,资金一直是从乡村流向城市。
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的农村改革并没有逆转这个趋势,仅以金融为例,通过农村信用社和邮储银行,每年就有超过万亿的资金从乡村转移城市。
而近年来的资本下乡使这个趋势得以逆转,实现了资金向乡村的流动,这表明乡村和农业已经有了更多的投资机会。
资本从农村向城市流动的原因是农业投资的收益低且周期长,投资风险较大,传统的农业很难吸引和使用资本,而资本下乡将企业化经营方式带到农业,推动了农业的现代化,提高了农业的收益。
比如企业投资一些高附加值产品的种植或养殖,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收益;
一些企业通过深加工和经营农产品市场,延长了产业链,获得了更多的农产品增加值;
还有企业投资第三产业,通过种植养殖、加工和服务业的融合,满足社会对农业多样性的需求。
尽管这些新的农业经营方式可以提高农业的效益,但是比较其他产业,农业仍然是低效益产业,不足以吸引大量资本的进入。
在资本下乡的背景下,一些企业进入农村促进了农村发展,也有一些企业进入农村是以牺牲农民的利益为代价的,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吸引企业投资农业,经常开出各种优惠条件,这些优惠条件往往进一步将农民置于弱势地位。
在力量不对等的情况下,如果对企业没有约束,那么就会给农民和农村的发展带来风险。
风险之一是圈占土地。
因为农业的收益较低,也因为我们没有适当的农业用地价格评估机制,农业用地的流转价格往往很低。
工商资本下乡必然要流转农民的土地,但是流转的价格是基于种植粮食作物的收益确定的,大多数土地流转价格在每年500—1000元/亩的水平。
单纯种植粮食作物,土地的收益很低,有些甚至是亏本,在这种情况下,给农民略高于粮食种植纯收入的流转费用,似乎已经很慷慨了。
但是我们知道,农业用地流转以后不仅仅是种植粮食作物,在种植粮食作物、种植经济作物和休闲观光等不同产业中,土地的产出和价值都是不同的。
以种植粮食作为基础制定土地流转费用标准,转而经营其他产业,就好比以农地价格征用了土地,转而去开发房地产一样,对农民是不公平的。
相对较低的土地流转费用会刺激资本去圈占土地。我们看到一些地方存在着企业在农村流转了许多土地却没有相应的投入、粗放经营的现象,这与土地流转费低有直接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