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提示
1.警惕非正常生产企业风险变化
假期期间,非正常生产经营导致安全风险增大,生产设备设施及安全装置长时间停用,容易出现故障或失效状态。
2.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主要负责人假期期间应当在岗履职、值班值守,正常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在岗在位,确保安全管理不缺位。
严格高危作业安全管控,在节假日期间尽可能减少动火、检维修、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严格控制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高危区域人员数量,严防“小施工、小作业引发大事故”。
3.加强重点场所部位的风险管控
对容易发生中毒的有限空间实行上牌挂锁等隔离措施,未经通风、监测,严禁开展有限空间清理清淤、检维修等作业。
4.加强过节期间的值班值守
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值班值守,发现险情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确保及时妥善处置。
提前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维修,确保车况良好。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要携带烟花爆竹、汽油、柴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留意灭火器、安全锤和安全出口位置。
乘车出行要到正规的客运场站,切勿乘坐私揽客源、无营运资质等非法营运客车,不要乘坐超员和违规载货的营运客车,乘车务必系好安全带。
严禁出现酒后驾车行为,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三、外出游玩安全
密切关注天气情况,遇有极端恶劣天气,避免外出游玩。
入住宾馆酒店时,应了解客房须知,熟悉安全逃生路线及安全设施。
切勿进入未开发未对公众开放、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自然保护区、海滩、无人岛、野景点、网红景点等区域开展游览、探险、戏水、露营等活动。
四、森林防火
进入森林,严禁携带任何火种,严禁在林区及周边吸烟、野炊、烧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
在林区草原区生产生活的,禁止出现烧荒、烧秸秆、燎地边、樊烧垃圾等用火行为。
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及时拨打12119或119报警,报告火灾发生地点、火势等情况。
五、防范灾害性天气
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和汛情预警信息,了解掌握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应急避险常识,遇到突发状况及时自救。
遇到灾害性天气,调整出行计划,尽量减少外吹,避免进入山洪易发区、河道行洪区及低洼地带等危险区域。

编辑 | 郑君安
审核 | 党群工作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