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福建院职工摄影比赛作品征集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幸福生活是奋斗出来的!为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记录时代,记录幸福生活,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充分展现福建院职工在工作、生活中的精神风貌,展现新时代福建院人的工匠精神,反映福建院为推动“双碳”目标所取得的成果,公司工会联合党群工作部、团委开展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即日起至7月31日
为福建院发展服务过的全体员工。
1、工程项目类:聚焦福建院参与的各类工程项目,展现项目建设成果,如关键技术节点、工程里程碑时刻等,体现福建院在打造重点工程、品牌工程、精品工程中的实力与担当。展示福建院践行央企责任的具体事例,如通过工程建设为当地带来的绿色低碳效益、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助力民生改善的举措
2、工作风采类:捕捉一线职工在工程建设、科技研发等工作场景中的精彩瞬间,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在履约现场、设计研讨、科研攻关方面的镜头,突出职工攻坚克难、追求卓越、奋斗拼搏、奉献坚守、团队协作的精神风貌。
3、社会文化类:职工在工作之余参与的公益活动、文化交流活动等,展现职工通过劳动创造的欢乐温馨、幸福和睦的美好生活,体现福建院企业文化,展现福建院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使命担当。
1、作品形式:电子版摄影作品,可为相机、手机、航拍器拍摄,单幅或组照形式均可,彩色或黑白照片不限。每位参赛者最多提交 2 幅(组)参赛作品。
2、技术要求:作品电子文件为 JPG 格式,单幅作品大小应大于 3MB 且小于 15MB;组照作品最少 4 幅、最多不超过 8 幅,保留EXIF数据文件。作品只可做裁切、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当微调,不得做合成、元素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后期处理,不得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
3、展现内容需与活动主题紧密契合,作品不得包含涉密或敏感信息。
作品评选设置专家组评审、大众评审团评审及网络综合评审环节。
评选奖项设置一等奖1 名、二等奖3 名、三等奖6 名,优秀奖若干名。
获奖作品还有机会择优推送参加集团公司评选。
1、作品征集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
2、结果公示与作品提交阶段: 2025 年 8 月 8 日 - 8 月 11 日
参赛者需在截止日期前将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838614174@qq.com),邮件主题注明 “2025福建院职工摄影比赛投稿 - 部门 - 姓名”,作品文件命名为 “作品主题 + 作品名称 + 所在部门 + 姓名”。
各参赛者应严格遵守作品创作的原创性原则,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并在院内进行通报批评,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参赛作品中涉及人物肖像的,应确保已获得肖像权人的明确授权,避免因肖像权问题引发纠纷。
参赛作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作者对投稿作品享有著作权,所有作品须为原创,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有展览、摄像、录像、出版和宣传权,数字版资料存储交予党群工作部存底,共享上述权利。
在作品征集与评审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规则疑问等情况,参赛者可及时与党群工作部-王淞儒联系,主办方将全力为参赛者提供支持与解答,优秀作品将上报中电建工会参与集团评选。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福建院工会所有,参赛者提交作品参赛即视为认同本次比赛的各项规则与要求。
福建院院志连载228期:各生产科室根据院下达的年、季度生产计划,结合本单位的工程项目和人员安排情况,编制季度、月份作业计划。由于企业化管理,增强了计划实施的内外部调控机制。凡是对外承担的勘测设计和咨询等项目,均按低标准收费,并全面实行合同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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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公司工会、党群工作部
编辑 | 王淞儒
审核 | 党群工作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