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
国际核事件分级表将事件分为7级:1~3级称之为“事件”;4~7级称之为“事故”。无安全意义的事件被划分为“分级表以下/0级”。对于在辐射或核安全方面没有安全相关性的事件,分级表没有对它们进行定级。
为向公众通报事件,国际核事件分级的每个级别用一句明确的短语来描述。按递增的严重程度排列,它们是:“异常”“一般事件”“重大事件”“影响范围有限的事故”“影响范围较大的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制订该分级表的宗旨是,分级表中的事件每增加一级,严重程度将增加大约一个数量级(即分级表是对数性的)。1986年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在分级表中被定为7级,因为它对人和环境造成了广泛的影响。在制订国际核事件分级定级准则时考虑的主要因素之一是,确保在安全上不太严重和具有局部后果的事件与非常严重的事故明显分开。因此,1979年三哩岛核事故在国际核事件分级中被定为5级。

对于事件的考虑来自于以下三个不同方面的影响:
1) 对人和环境的影响可以是局部性的(即事件场所附近的一个人或几个人受到辐射剂量,或者放射性物质从装置中大量释放)。
2) 对设施的放射屏障和控制的影响仅与处理大量放射性物质的设施(例如动力反应堆、后处理设施、大型研究反应堆或大型源生产设施)有关。它涵盖的事件例如包括反应堆堆芯熔化,因放射屏障失效而造成放射性物质泄漏,从而威胁人和环境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