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清明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清廉之风守护节日清朗。西北院纪委现就廉洁过节、文明祭扫发出如下提醒。
一、绷紧纪律之弦,筑牢廉洁防线
清明是检验党性修养的重要节点,全体党员干部要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守纪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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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私用“驶”不得
清明节期间,某单位服务中心主任高某擅自启封已封存的公车,驾车回乡扫墓,并报销相关费用。高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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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旅游“玩”不得
清明节期间,某单位领导张某在民营企业领导陪同下前往家乡景区旅游,并由民营企业领导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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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迷信“要”不得
某单位党组书记秦某,为谋求“祛病消灾保官运”,多次请“风水术士”到其父亲墓前看风水、“烧符作法”;听信属相“相生相克”说法,并据此更换身边工作人员。此外,秦某还存在对抗组织审查等违反政治纪律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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阔气排场“讲”不得
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某,清明节期间为其祖母操办三周年祭奠,在自家院内及院外大街两侧共设宴61桌,并邀请亲属以外的村民及村干部五十余人参加。赵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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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行”不得
某单位主任许某在节日期间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饮酒。在驾车回家途中被执勤交警拦截检查,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许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践行文明新风,厚植清廉家风
以清明为契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廉洁家风,做到“两个带头”:
●带头移风易俗:践行“厚养薄葬”理念,倡导简约治丧、生态安葬,以实际行动抵制奢靡之风;
●带头廉洁齐家:管好亲属和身边人员,传递廉洁家风,以党风企风引领社风民风。
三、强化监督问责,守护风清气正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纪委将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清明寄哀思,廉洁守初心。愿全体党员干部以清明之节,思廉洁之理、守纪律之规、行文明之举,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以实际行动筑牢廉洁防线。
来 源:纪委办公室(法务风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