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国资委党委印发《关于重申纪律要求加强国资国企系统党员干部职工酒驾醉驾教育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
一、什么是酒驾醉驾
饮酒醉酒驾驶(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饮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二、酒驾醉驾的相关误区
1.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2.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3.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4.搭乘酒驾车辆出事不用担责。
5.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三、酒驾醉驾涉及的相关纪法条款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十二条 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十四条 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