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为全国“质量月”。为提高公司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全员质量管理意识,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20个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21〕51号)、股份公司《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铁建运管网〔2021〕549)、集团公司《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集团公司工管网〔2021〕198号)文件的部署要求,结合集团公司“赶超攻坚年”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开展“五小”成果评选及质量管理征文活动。
活动主题
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
大力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参与对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个人
活动要求
1.“五小”成果评选
各项目要积极发挥全员在提升工程质量、创新项目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结合质量管理小组(QC小组)活动形式,开展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的“五小”活动,倡导全员敢于创新发明,激发全员创新潜力,积极总结创新成果。各项目成果上报不得少于1项。
2.质量管理征文
为强化全员质量管理意识,促进工程质量提升,激发全员能动性,提升全员总结能力,各项目积极组织参与质量管理征文活动,征文内容、题材不限于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缺陷治理、管理思考等。各项目成果上报不得少于1项。
字体要求
1.页边距:
上:37mm 下:35mm
左:28mm 右:26mm
2.文字材料字体、字号:
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
正文:仿宋_GB2313,三号字
一级标题:黑体,三号字(一、二、三、四)
二级标题:楷体_GB2313,加粗,三号字 ((一)(二)(三))
三级标题:仿宋_GB2313,加粗,三号字(1. 2. 3. 4. 5. )
(正文中有需要加黑的,请直接用仿宋_GB2313,三号字加粗即可。)
评选奖励
1.“五小”成果评选
公司将对上报的成果进行排名评比,奖励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并进行表彰通报。对创新性、实用性强的优秀“五小”成果推送集团公司。
2.质量管理征文
公司将对上报的成果进行排名评比,奖励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并进行表彰通报。
截止时间及投稿方式
截止时间:2021年9月27日,投稿发送至公司总部工程管理部徐勋越:973062340@qq.com
本期编辑:张思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