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北京疫情防控工作事关全局、责任重大。为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司员工及相关人员进京和返京管理工作,公司特制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进京管理的通知》:
一、现处湖北省内的公司员工不得向北京流动。
二、现处湖北省外的公司员工,按照“非必须、不外出”原则,尽量减少向北京流动。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进京的,必须按照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员工流动管理要求的紧急通知》(中葛股肺炎防指〔2020〕12号)文件精神,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遵守北京市和流出地政府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三、公司现处湖北省内的员工家属,不得向北京流动; 现处湖北省外的员工家属尽量不要向北京流动,确需进京的,必须满足北京市和流出地政府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公司员工应事先向所在单位报告。
四、劳务派遣和退休返聘人员原则上不得向北京流动,确因工作需要进京的,应履行所在单位审批程序。
五、采用劳务分包、业务外包等方式使用的劳务人员要按公司劳务人员流动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审批程序。
公司纪委将全面加强对疫情期间相关人员进京返京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严肃问责。
素材来源:人力资源部
编辑:赵子涵
校对:易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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