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喝问题绝非小事小节,关系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违规吃喝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此类行为违反哪些纪法规定?有哪些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有什么启示?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壹
纪律要求
中央列出的《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
第十条 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
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贰
典型案例
集团所属某公司某高速收费站原代理站长郑某某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问题。2023年期间,郑某某多次以检查工作的名义到所辖收费站公款聚餐,并违规使用公车。2024年7月,郑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集团所属电力公司灌南污水治理项目部原副经理郑某某多次接受分包商宴请等问题。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期间,郑某某多次接受分包商宴请,并参与对方组织的娱乐活动。2023年8月,郑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
叁
案例启示
校 审:侯永倩
编 辑:金 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