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Q:是售电公司多收了我的电费吗?
A:No!
市场用户与售电公司之间的合同仅涉及“电能量电费”的部分。其他部分的电费都是电网收取或代国家收取的。
本年度市场用户近90%的电量为固定收益模式(即峰谷平价格是不会变化的),仅10%的电量的价格会随着月度选定指标价格波动。
对比下图中今年1-4月市场联动指标价格走势,我们可以发现,四个主要的指标价格虽有波动但是波动幅度相对较小,且4月现货日前均价较3月出现明显下降。因此本次电费异常升高并非由电能量价格导致的,售电公司并没有多收取用户电费。
02
Q:是什么影响了我的月度电费呢?
A:答案显而易见。从下图大家可以清晰的看到,“居民、农业损益分摊均价”的异常升高或许是造成4月部分市场用户电费突增的直接原因。
03
Q:是什么造成了分摊电费的突升呢?
A:由于4月西(低)南(价)水(电)电送广东的电量大幅缩减,导致省内优先保障的居民、农业用户用电的购电价格较3月出现了大(买)幅(贵)上(了)涨,同时由于居民、农业用户用电的电价按照国家“目录电价”收取的(即卖出价未变),因此导致4月省内居民、农业用电购售电价之间产生了“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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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这个费用只有我们公司要交吗?
A:No!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的要求,这项分摊电费并不是仅针对于市场用户收取的,而且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包括未进入市场的代购用户)按照月度用电量来进行分摊的。
作者:张尊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