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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月|这些普法问答干货满满

法治宣传月|这些普法问答干货满满 国电投莱阳核能有限公司
202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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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个人权益遭遇挑战,如何用法律武器破局?

当生活纠纷突然降临,怎样依法维权?

为加大法治宣传月活动力度

推动“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企业

主题实践走深走实

国核莱阳商法处特别推出法治护航答疑专场

选取与企业职工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和常见问题

以问答的形式释法明理

为解决法律问题提供最实用的解答和指引


Q
1.商家应当按传单上的促销价结算吗?

是的。《民法典》第472条规定了“要约”,要约可以理解为“要求达成合约”。一方想要与另一方签订合同,需要向另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觉得条件合适,可以做出“同意”的承诺。于是,合同在双方之间成立。除了要约之外,《民法典》第473条还规定了“要约邀请”,即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根据《民法典》第472条的规定,构成要约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第一,内容具体确定。第二,要约人具有受要约内容约束的意思。根据《民法典》第473条,商业广告和宣传原则上是要约邀请,但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如果商家传单上具体写明商品名称及价格,则属于要约,在消费者要求按照传单上价格购买商品时,商家应当以此价格销售结算。


Q
2.办理健身卡的协议中“发生损伤概不负责”格式条款有效吗?

无效。为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常常使用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为充分保护格式条款相对方的权益,《民法典》第496条第2款要求格式条款提供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进行提示,格式条款经提示后订入合同。但是,订入合同的格式条款并非当然有效。《民法典》第497条第2款规定,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或者不合理地加重对方责任、免除或减轻自己责任的格式条款无效。


Q
3.归还悬赏广告中的遗失物可以索要报酬吗?

可以。《民法典》第499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Q
4.银行推荐的理财产品亏了能找银行赔偿吗?

一般不可以。《民法典》第509条第2款规定,合同的履行应遵循诚信原则。除合同明确约定的义务外,当事人也要履行合同中未约定但依照诚信原则应当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需要注意的是,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区分和注意银行在该理财产品中的身份与地位:如果银行仅是理财产品的推荐人,不是理财合同相对人,则一般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果银行是理财产品的合同相对人,则应按照合同约定与《民法典》的上述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另外,理财产品本身就具有一定风险性,资本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Q
5.定金与订金是一回事吗?

不是。“定金”和“订金”一字之差,含义却大相径庭。根据《民法典》第586条的规定,“定金”是金钱担保,是指合同当事人于合同订立时或合同履行前,由一方向另一方交付的具有担保性质的资金。定金具有双重担保功能。根据《民法典》第587条的规定,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丧失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不具有担保性,支付订金通常是预付款或先期支付行为。因此,订金支付方不能依据定金罚则要求收取方双倍返还订金。


Q
6.试用期内商品损坏由谁买单?

一般由出卖人承担。《民法典》第640条规定,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但需要注意,第638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试用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另外,如果因买受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试用期间商品损坏,则仍应承担相应责任。


Q
7.在他人的借条上签字但未注明保证人还要承担保证责任吗?

不用。《民法典》第三编第13章就保证合同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保证合同的内容、保证责任的种类、保证期限和保证范围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条的规定,在借据、收据、欠条、借款合同上签字的,未表明签字者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也没有其他事实表明其为保证人,签字者不承担保证责任。


Q
8.不坐电梯可以少交物业费吗?

不可以。《民法典》第944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Q
9.吃了上错桌的菜需要付钱吗?

需要。《民法典》第三编第29章规定了不当得利制度。通俗的讲,得利,就是从他人那里得到好处。不当得利中的“不当”则表明了得到好处不具有正当性,即本不应得而得或无凭无据而得。民事主体在交往中应秉持诚信原则,得了不该得的要归还。《民法典》第985条规定要求得利人向受损人返还所得的利益,通常应返还所得之原物。如果返还原物已经不可能了,比如已经吃掉的食物,则应折价补偿。


Q
10.高铁座位被人霸占了可以要求霸坐者让位吗?

可以。《民法典》第815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未来,我们将继续以法治为弦

奏响“清洁能源”与“人民福祉”的协奏曲

让大国重器的每一次脉动

都与公平正义的时代节拍同频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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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 稿  商务法律处

  编 辑  孙浩航

  校 核  张悦文   

  审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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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投莱阳核能有限公司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二级单位,是国家重大专项“国和一号”标准化、批量化推广工程、国资委“国和一号”现代产业链强链支撑工程、沿海核电环境友好的创新引领工程、助力山东省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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