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好清明、五一节日期间
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
公司各党支部、各部门:
2021年清明、五一将至,为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根据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有关通知要求,现将节假日期间相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员干部和各党支部、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统筹做好纠治“四风”和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过节不忘责任、不忘防控、不忘纪律。各党支部、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带头严守纪律、带头严明规矩。党员干部要加强自我约束,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疫情防控各项纪律要求。
二、强化节前提醒,严明纪律规矩
各党支部、各部门要落实日常管理和监督责任,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提前向干部职工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重申纪律要求,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旅游、探亲访友;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春游、踏青、健身娱乐、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祀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餐饮浪费;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党费工会经费、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及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确保全体职工安全、文明、廉洁过节。
公司纪委将紧盯“四风”新动向,对内部食堂、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公司纪委将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组织和个人,坚决从严从快严肃查处。
公司职工如有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要求的问题线索,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公司纪委反映。
监督举报信箱:
位置1:办公楼一楼北侧楼梯间
位置2:生产部结构车间一楼辅房门口
邮箱:ghsbxfjb@mail.snpemc.com
举报电话:0535-3305359
长按扫描二维码
关注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