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工程施工
“十不准”
1、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技术培训不得上岗
2、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作业
3、个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不得进入现场业
4、高空作业无防护措施不得作业
5、临边作业无防坠落措施不得作业
6、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动
7、土方开挖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超挖
8、开挖作业与装运作业不得上下同时作业
9、夜间作业场所无足够照明设施不得作业
10、危险征兆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
防控措施:
1、在陡坡及危险地段应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2、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距地面3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挡板或安全网。
3、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向上级报告。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挥下进行,未经批准,严禁恢复作业。
1、未经岗前安全培训不准作业
2、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清不准作业
3、拌和站机电设备运转前未检查不得作业
4、运转中非作业人员不得靠近各种运转设备
5、搅拌机运行中不得使用工具伸入滚筒清理
6、料斗升起时人员不得在斗底下工作或通过
7、压实机械未安装倒车雷达设备不得使用
8、非施工车辆、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域
9、不得在施工机械附近休息
10、照明和警示标志不足不得进行夜间施工
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温烫伤
防控措施:
1、炸药库、施工用电、油料、拌和楼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部位和工序,应设置危险地点及危险物品安全警告标志牌,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2、从事沥青路面施工人员应熟悉沥青性能和防止沥青烫伤、皮肤过敏等注意事项。
3、施工现场应安排专人指挥交通秩序和摊铺作业。
1、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未经岗前培训不准作业
2、不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作业
3、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清不准作业
4、吊装设备未经验收合格不准使用
5、吊装设备未经吊重试吊不准使用车置
6、桥梁吊装时不准交叉作业
7、三个机构(大车、小车、卷扬)不准同时操作
8、吊物时不准长时间悬空
9、安全装置不准当开关使用
10、其它安全措施不完备不准作业
物体打击,起重伤害,高处坠落
防控措施:
1、起重作业前后要对各种制动装置、限位装置、限制器、焊接件、钢丝绳及各种吊件进行全面检查。
2、吊装作业前,应指派专人统一指挥,信号统一;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程作业,持证上岗。
3、遇六级以上大风禁止起重吊装作业。
4、龙门吊机天车应设有轨道终端限位装置,天车的轨道终端也应设有终端止轮器。
高空作业
“十不准”
1、安全帽未系紧和安全带未挂牢不准作业
2、身体状况不适应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3、防护栏、安全网防护不到位不准作业
4、上下通道(梯子)不牢固不准上下攀登
5、脚手板绑扎不牢固不准作业
6、悬挂式脚手架悬挂点不牢固不准作业
7、模板支撑和绑扎好的钢筋不准攀登
8、工具材料不准相互和上下抛掷
9、六级强风和恶劣天气不准作业
10、其它安全措施不完备不准作业
高处坠落
防控措施:
1、高处作业人员要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空防滑鞋,头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带。
2、高处作业暂时不用的工具,应装入工具袋,随用随拿。
3、高处作业平台四周要有高1-1.2m的防护栏杆,栏杆外挂密目网封闭。底部四周铺18cm高挡脚板。平台板为5cm厚木脚手板。平台设梯子,梯子要与平台骨架固定牢固。
1、未持特种操作证、未经岗前培训不准作业
2、未按规定穿戴绝缘靴和绝缘手套不准作业
3、没有可靠的安全防护不准带电作业
4、不符合TN-S标准不准供电
5、不使用电工专用工具不准作业
6、雷雨天气不准测定接地电阻
7、电路修理不准单人操作
8、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不准供电
9、未实行“一机一闸”制不准供电
10、其它安全措施不完备不准作业
触电,火灾
防控措施:
1、项目开始前必须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电气设备的维修,应停电作业,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停电标志牌。
3、采用TN-S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达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
4、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设生活设施或堆放物料。
支架模板作业“十不准”
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支架和模板坍塌
防控措施:
1、严格按程序专项设计、安全验算、审批实施。
2、作业场所应远离高压线。
3、模板拆除应先支后拆、后支先拆,先拆非承重,后拆承重。
4、拆除脚手架,应自上而下拆除,不得上下双层作业。
钢筋作业“十不准”
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
防控措施:
1、机械设备的安装要牢固、稳定,作业前要对机械设备机械检查并记录。
2、钢筋切断机作业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
3、钢筋弯曲机作业中,严禁进行更换芯轴、销子,严禁变换角度或调速等作业,不得加油或清扫。
4、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钢筋调直及冷拉作业中,应设置防护挡板。
预应力张拉作业“十不准”
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
防控措施:
1、预应力钢束张拉作业区,设置后挡板及明显的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2、张拉设备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标定检验。
3、在已拼装或现浇的箱梁上进行张拉作业,应事先检查张拉作业平台。张拉时,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严禁站人。
4、管道压浆时,作业人员戴防护镜后其他防护用品。关闭阀门时作业人员应站侧面。
混凝土作业“十不准”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触电
防控措施:
1、搅拌站电气设备与线路应绝缘良好。和机等机械设备的转动部分必须设有防书置。高大的搅拌站应设置避雷装置及缆风编
2、发动机应设置机房内,并应设接地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施工发动机电源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3、搅拌机料仓检修时,应停机检修。修理或进入料仓内清理叶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电源边专人看护或开关箱上锁,并挂牌注明“仓内有人操作,切勿合闸”。
焊接作业“十不准”
烫伤,火灾,触电
防控措施:
1、电焊机应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电焊工作业时,操作人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施焊完毕,雨雪天应停止露天作业。
2、在潮湿地点作业,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作业。
3、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之间距离5米以上,与明火之间间距离不得小于10米,防止火花和锋利物件碰撞胶管。
4、乙炔气管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
十一
隧道开挖“十不准”
1、未经岗前培训不准作业
2、不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作业
3、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清不准作业
4、周围环境不熟悉,洞顶浮石未清除不得作业
5、洞内用电管理混乱,漏保设置不齐不得作业
6、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
7、台车上无防坠护栏不得进行平面作业
8、不得在工作面拆卸修理钻孔台车、风钻
9、不得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10、其他安全措施不完备不准作业
坍塌、高处坠物、触电
防控措施:
1、进洞前应先做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张好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2、边仰坡以上松动危石应在开工前清除干净。施工中应经常检查。
3、遇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按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先护顶、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推进。
4、应做好监控量测和超前预报工作。
5、软弱围岩地段应配备逃生钢管通道。
十二
爆破作业
“十不准”
1.无《爆破员作业证》未经岗前培训不准作业
2.未经爆破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清不准作业
3.未确定联络信号或信号不良不准作业
4.爆破器材未经检验合格不准作业
5.作业场所不准吸烟
6.所有人员未撤离安全处所不准起爆
7.未设置安全警戒不准起爆
8.剩余爆破器材必须运回仓库不准存放现场
9.爆破后未检查炮孔或瞎炮未处理不准作业
10.其他安全措施不完备不准作业
炸药爆炸、气体中毒、飞石伤人
防控措施:
1.爆破材料的运输、储存、装药、联线、起爆、和瞎炮处理必须按照民用爆破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现场装药必须在安全员和爆破员的指导管理下,严格按照批准的爆破图表中的规定进行装药联线和起爆。
2、爆破时人员、设备撤至受影响范围之外,并指派专人警戒。
3、加强爆破震动监测,根据监测和地质情况及时调整爆破参数,保证爆破安全。
十三
水上作业
“十不准”
1、无《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不准作业
2、无岗位适任证书、未经岗前培训不准作业
3、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清不准作业
4、不按规定佩戴救生衣不准作业
5、水上工作平台不稳固不准作业
6、水上工作平台无安全防护不准作业
7、无安全警示标志和救生消防器材不准作业
8、遇恶劣天气、水文情况不准作业
9、施工船舶超载或偏载不准作业
10、船只各部位机械、设施不准带病作业
淹溺、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防控措施:
1、施工所用船员应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并规定设置临时码头、航行标志及救护、消防等设施。
2、应及时掌握和了解当地气象、水文情况。遇大凤天气应检查和加固船只的锚缆等设施。
3、打桩船、起重船施工前应了解作业区域水深、流速、河床地质。抛锚、就位应保持船体稳定。
4、轮胎或履带吊车在船上作业时,船体应按要求加固并加铺垫板。
十四
施工机械作业
“十不准”
1、无机械操作证不准乱开机械。
2、未经验收的机械设备不准投入使用。
3、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准擅离工作岗位。
4、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
5、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机械作业区和操作室。
6、未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作业。
7、机械设备不准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
8、不准在机械设备运转中、修理、调整作业。
9、无保险装置,不准在工作机构下面工作。
10、机械设备不准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输。
车辆伤害、物体打击、高空坠落
防控措施:
1、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工作中的观察制度和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2、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与施工条件,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遵守现场施工安全规则。
3、配合作业的人员,应在机械设备回转半径之外工作。
4、机械设备在夜间作业时,作业区内应有充足照明。
十五
工程车辆作业
“十不准”
1、证照不齐全或证照与车辆不符合不准开车
2、饮酒后或身体疲劳不准开车
3、车辆有故障不准开车
4、不准超载、超员、超速
5、客货混装不准开车
6、道路状况不明不准开车
7、货物装载不稳或捆扎不牢不准开车
8、自卸汽车未检视上方或环境周围不准卸车
9、自动翻斗军与坑槽安全距离不够时不准卸车
10、不准违反交通规则
车辆伤害
防控措施:
1、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工作中的观察制度和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2、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与施工条件,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遵守现场施工安全规则。
安全警句
整洁的现场,是安全的现场。
戴上帽,整好装,工具备齐才上岗;
站稳脚,顾周边,安全防范记心中。
安全习惯,重在养成;精心操作,遵章守纪。
高高兴兴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来。
你的安全,是全家的幸福。
编辑:党群人事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