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明
2025年清明将至,为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滋生,公司纪委提醒全体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严守各项纪律规定,杜绝“节日腐败”;要引导崇廉尚俭、文明祭祀社会新风,自觉做好清明时节的“清廉人”,为初心使命“踏踏青”,为廉洁意识“插插柳”,为修身正德“植植树”,让“清明”之节更“清廉”。
现将中交集团“十五个严禁”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1.严禁“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2.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节礼;
3.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
4.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5.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
6.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公务接待;
7.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等;
8.严禁违规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
9.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10.严禁违规取得、持有、使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打着“公务接待”“商务活动”“外事活动”等旗号,领取、发放、赠送上述卡或券;
11.严禁违规打高尔夫球;
12.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
13.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14.严禁组织、参加隐秘聚会;
15.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公司各单位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围绕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纵深推进作风建设,同时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肃排查本单位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各单位纪检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准确把握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特点,深刻把握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互交织的规律,严格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拧紧“清廉”“安全”弦。各单位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又要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优良传统,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厉行节约,做廉洁祭扫的践行者、文明新风的先行者。
来源:纪委办公室
编辑制作:党委工作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