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违法行为的原因分析,是案件剖析的关键和核心。做好典型案件原因剖析,对有效促进纪律审查成果转化,为公司构建好“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违规接受吃请并饮酒 人生路上“摔跟头”
典型案例一
“好端端一个干部,因为饮酒被处分,太不值了。”
“这样的歪风邪气就该查!”
近日,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干部群众议论纷纷,为区纪委查处安邑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杨保功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当地宴请饮酒规定工作日午间接受吃请并饮酒问题点赞叫好。
2017年6月27日中午11时40分,杨保功受邀到安邑街道所属北街居委会主任刘某某家接受吃请。为了“人多热闹”,杨保功还叫上了党工委副书记任某某和计生办工作人员闫某某。期间,杨保功和任、闫三人均饮用白酒。刘某某提出有村民今年想当兵让杨保功帮忙照顾,杨保功并未表态。临近上班,酒足饭饱的杨、任、闫三人分别回到各自办公室。
下午2时半左右,区纪委接到安邑街道工作人员午间饮酒的举报,遂前往检查。3时许,纪委检查人员与闻讯准备离开的杨保功在其办公室门口相遇。杨保功不但态度强横、据不配合检查,还一度与检查人员发生推搡。
6月28日,因阻挠纪委工作人员正常执行公务,杨保功被盐湖公安分局传唤并行政拘留;9月4日,因违规午间饮酒,且影响恶劣,区纪委给予杨保功撤销销党内职务处分,党工委副书记任某某和计生办工作人员闫某某也分别受到相应处分。
案例剖析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公职人员,杨保功本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把牢思想“开关”,严守纪律底线,但他却置纪律规定于不顾,违规饮酒,不仅影响了正常的办公秩序,损害了“人民公仆”形象,也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了难以下咽的“苦果”。勿以恶小而为之,很多严重的违纪问题都是从一些“四风”问题上开始的,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防微杜渐、从小做起,严格自律、严守纪律,以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赢得群众信任。
违规借用企业车辆 纪律处分没商量
典型案例二
“总想着我也没少给企业服务,用他们一辆车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没想到违反了纪律规定。”河南省舞阳县交通局党委委员、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庞学民在县纪委工作人员向其调查长期借用企业车辆一事时,沮丧地表示。
2016年初,收到群众举报庞学民长期借用企业车辆的信件,舞阳县纪委高度重视,专门成立调查组,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
经查,舞阳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在县农村道路的修建、养护方面与县瑞通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经常开展合作项目。2010年5月份,舞阳县瑞通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购买雪佛兰小轿车一台。车辆购买回来后,庞学民就盯上了这辆车,软磨硬泡,将该车辆借用在舞阳县农村公路管理所使用,作为其办公及上下班接送用车。2015年7月27日,庞学民兼任舞阳县瑞通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后,继续使用该车,车辆运行所产生的加油、保险等费用均列入县农村公路管理所财务帐报销。
“老庞,瑞通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跟你们经常有合作项目,你找这样的公司“借”车,说是“借”,难道不是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吗?否则,无缘无故,谁愿意把车“借”出去呢?”调查组人员在跟庞学民谈话时语重心长地说。
经过调查组人员耐心说服和教育,庞学民对利用职务影响,违规借用企业车辆问题所造成的恶劣影响有了深刻认识。
2016年5月17日,舞阳县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庞学民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回借用车辆。
案例剖析
古人云:“道虽弥,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借车”、请人安排接待等看似只是一些小便宜,但其本质上都是利用权力谋求不当利益。一辆车、一顿饭,这些“小便宜”看似没有索贿、受贿那么恶劣,但却是滑向严重违纪违法的前奏。民心如水,可耀光芒。党员干部应该加强自身党性修养,把纪律和规矩意识挺在前面,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持之以恒纠“四风”,以风清气正的作风投入到干事创业、为民办事中去,赢得人民群众对我们党的信任、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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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察网站
责编:黄佳佳

